高新技术企业R&D费用如何加计扣除
高新技术企业R&D费用扣除方法;
(1)企业为中小型科技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扣除。
财税[2017]34号规定,科技型中小企业在R&D活动中实际发生的R&D费用,不形成无形资产且计入当期损益的,从2017 1至2019 12 38按规定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上述期间进行税前摊销。
(2)企业为非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的50%在税前扣除:
按照财税[2015]119号文的规定,企业在R&D活动中实际发生的R&D费用,未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实际发生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实际发生额的50%从本年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进行税前摊销。
一.导言
R&D费用是指为一个项目的研究和开发所支付的费用。我国相关制度从两个方面对R&D费用进行规范:《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加工
我国会计准则对R&D费用的处理分为两部分:一是在研究阶段发生的费用以及无法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R&D费用均为费用化;二是内部研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证明符合无形资产条件的支出予以资本化,分期摊销。
如上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分别在两种情况下处理了R&D费用的要求。“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R&D费用,未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R&D费用的50%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