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塑料杯,想知道办理QS的手续,需要哪些手续,希望得到专家的建议。

《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4.1实行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工具等产品目录本细则适用于包装和盛装食品或食品添加剂的纸制品和复合纸制品,以及在食品或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和使用过程中直接接触食品或食品添加剂的纸质容器、用具、餐具等产品。首批实行市场准入制度管理的食品纸包装、容器等产品包括两大类21产品(详见表2),新增品种时将另行发布目录。

表2第一批实行市场准入制度管理的食品纸包装、容器等产品目录?产品?产品?种子准备?笔记包

安装

仿食品纸包装1非热封茶叶滤纸2热封茶叶滤纸3鸡皮纸*4食品羊皮纸5半透明纸*6玻璃纸*7食品包装纸包括蜡纸、铜版纸等。8 .食品包装纸板包括涂布纸板和白纸板容器。

用具

类食品纸容器纸袋9纸袋10铜版纸袋11蜡纸袋纸罐12纸板罐13圆柱形复合罐14其他复合罐纸杯15铜版纸杯16蜡纸杯纸餐具16。18铜版纸餐具19纸浆模塑餐具纸盒20纸板盒21铜版纸盒4.2申请受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食品纸包装、容器等产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申请;在评审机构的配合下,宣传企业的实施细则;组织对企业的实地检查;汇总企业的申请和审核材料;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纸包装、容器等产品生产许可的监督检查。

注:上表中带“*”号的纸制品适用于包装和盛放食品。

4.3生产许可程序4.3.1申请并受理申请生产食品纸包装、容器等产品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当涵盖申请生产或者加工的产品;

(二)有与申请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与申请生产的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方法;

(四)有与申请生产的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

(五)具有健全有效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和产品质量责任制;

(6)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七)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的落后工艺、高能耗、污染环境和浪费资源的情况;

(八)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申请生产许可证,企业应向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除特别注明外,均为一式三份,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一份,审查机构一份,审查中心一份):

(1)食品包装、容器、工具等产品生产许可申请;

(2)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申请时必须带原件);

(三)企业使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安全卫生要求的企业自我声明;

(4)企业生产管理系统清单;

(五)产品使用说明书或者产品标签;

?产品使用说明书或者产品标签的内容应当包括产品使用方法、使用注意事项、用途、使用环境、使用温度等文字、图表和警示内容;

(六)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材料。

申请和接受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收到企业申请后,应当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查。经审查,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应当受理申请,并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向企业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经补正能够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性告知企业需要补正的内容,并当场或者在5日内向企业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逾期未告知企业的,视为受理申请。

申请材料不符合《行政许可法》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要求的,不予受理,并自收到申请或者补正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向企业出具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试生产

(1)自收到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之日起,申请企业可以组织申请取证产品的小批量试生产。

(二)企业试制的产品必须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经承担生产许可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进行批检验合格,并在产品或包装、说明书上标明“试制产品”后,方可销售。

(三)国家质检总局决定不予行政许可的,自收到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企业应当停止该产品的试生产。

(4)根据《国务院国发[2005]40号关于颁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0号(2005年版)》的要求,不受理1.7万吨/年以下的化学制浆生产线和34000吨/年以下的草浆。

4.3.3现场验证

(1)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生产监管处组织评审组,制定企业现场核查计划和企业现场核查通知书,并在现场核查前5日内通知企业。审查小组一般由2至4名审查员组成,企业应积极配合审查员的工作。

(2)评审组按照《食品纸包装、容器等产品生产许可企业现场核查办法》(见细则4.3)进行现场核查,填写《企业现场核查记录》和《企业现场核查报告》,企业负责人签字认可。验证时间一般为1-3天。审查小组对企业现场核查的结果负责,组长对其负责。

(三)审查小组实地核查后向企业报告核查情况,核实企业名称、住所和生产场所;能够当场确定核查结论的,审查组应当以书面形式当场告知核查结论(核查记录和核查报告),留存企业备案(复印件),并向企业说明企业获得生产许可证后所获证书的内容(包括企业名称、住所、生产地址、申请单位名称、产品品种等证书的详细内容。);无法当场确定核查结论的,评审组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0日内向企业发出《企业实地核查结果通知书》,并将核查结论书面通知企业。

(4)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生产监管处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对企业的现场核查和抽样。

(5)对于已被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的企业,应积极配合现场核查工作。无正当理由拒绝实地核查的,在企业评审中按不合格处理。

(6)企业未通过现场检查的,在企业复审中判定为不合格,不再进行产品抽样检验,终止复审。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向国家质检总局书面报告,国家质检总局向企业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4.3.4产品取样和检验

(1)企业通过现场检查的,检查组按照《食品纸包装、容器等产品生产许可抽样方法》(见4.4.1)抽取并封存样品,填写《生产许可认证检查抽样单》一式四份,并将承担产品检查任务的所有检验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告知企业,由企业自主选择并告知。

(2)检验机构自收到企业样品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验,出具检验报告一式三份(检验机构、企业、检验中心各一份)。产品检验时间不计算在本细则规定的期限内。

(3)对于已被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的企业,应积极配合产品抽样检验工作。无正当理由拒绝产品抽样检验的,经企业审查后按不合格处理。

(四)企业产品检验不合格的,判定为企业检验不合格,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向国家质检总局书面报告,国家质检总局向企业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4.3.5检查和认证

质检总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不含产品检验时间),作出是否批准生产的决定。准予生产的,应当自作出准予生产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企业颁发生产许可证正本和副本。不予生产的,应当自作出不予生产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由国家质检总局通过公告和网上()向社会公布获证企业名单。

4.4审查要求

(1)基本生产过程和关键过程控制

(2)企业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

(3)食品纸包装、容器等产品生产许可企业现场核查办法

(四)食品纸包装、容器等产品生产许可检验规则主要包括食品纸包装、容器等产品生产许可的抽样方法、检验项目和判定标准。

4.5生产许可证证书

(1)生产许可证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生产许可证证书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印制。

(2)生产许可证证书应当载明企业名称、住所、生产地址、产品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日期和有效期。

(3)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企业继续生产的,应当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半年前向当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重新申请生产许可证。

4.6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1)生产许可证标志由“质量安全”的英文前缀(QS)和“质量安全”的汉字组成。标志主色为蓝色,字母“Q”和“质量安全”为蓝色,字母“S”为白色。QS标志由企业自行印制。QS标志可以根据规定放大或缩小。

(2)生产许可证号由英文字母QS和12位阿拉伯数字组成:QS * *-* * * *-* * * * *。QS代表生产许可证。12阿拉伯数字的前两位是受理省局编号,中间五位是产品编号,后五位是企业序号。

(3)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自许可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在其产品、包装和说明书上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4)被注销生产许可证证书的企业,其编号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再次使用。

4.7费用

(1)生产许可证费包括审查费和产品检验费。

考试费:每家企业2200元,同一考试每增加一个申请单位加收考试费440元。审查费由企业在申请时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缴纳。产品检验费:企业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向检验机构支付的费用。

五、食品包装、容器生产企业QS许可证现场审核注意事项

5.1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管理职责

1.企业领导要对质量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但不能“装”。领导必须参与相关工作,并在工作记录中体现出来,如召集相关人员开会、参会人员名单、重大会议纪要等。

2.上述负责领导脱口而出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安全的潜在突发事件和事故以及制定的应急措施,因为

这个安全许可证的主要目的是保证食品包装的安全和质量,这应该是企业领导必备的。

3.在审核过程中,会召集企业的相关人员进行讨论,因此相关人员之间的沟通非常重要。如果平时工作权限不明确,

楚,人与人之间的联系不畅是最容易出现问题的。比如负责原料、检验、生产工艺、安全的人员都要有职责和权限,他们能各司其职,互相协调,处理好这些人员之间的关系。

4.企业系统的考核流程主要包括组织部门、频次、内容、工作程序和考核。

核结果的评估等。评估实施情况应详细记录并保存完整。例如,检验员(直接负责工厂和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检验工作)的培训和考核过程可以是内部培训,也可以是外部培训。合格的检验人员应具有岗前培训、检验项目的检查、新仪器的使用评估、一年工作中的错误记录。检查员可由检查科长或检查员的直接上级领导或解释检查的合理部门进行考核,这些领导或部门由其上级领导或部门进行考核。整个考核记录从高到低,从理论到具体。

5.2?相关企业的环境和场地要求

1.生产厂区内路面基本没有土路。尽量给地面铺上水泥以防灰尘。

2.卫生间要和厂房分开(食品生产时卫生间和车间的距离必须在25米以上),塑料袋里没有食品生产。

要求这么严格,但是卫生间必须和生产车间隔离。厕所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并定期消毒。

3.工厂内的生活区,尤其是厨房,不要离车间太近,以免产生异味和产品污染。

4.有粉在生产的厂家要求每天清洁,墙面光滑,没有灰尘。检查的时候,不仅仅是看当时的场景是否符合

环境卫生要求,还要注意检查企业如何保持环境卫生。比如是否有专人、专人负责的制度,尽量细化责任范围和责任人。至少要有笔记本或表格记录,包括值班、周或月的记录,清洁内容具体到地板、眼镜、机器等。

5、各种食品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产品生产企业应有人员出入和物流通道,人员通道应有多处。

服装、消毒和除尘设施。物流通道应与生产区隔离,并有适合生产的隔离区。运送物料的人员不得进入生产区,生产区的工作人员不得从物流通道进出。

6、直接包装进口食品包装容器工具等产品的生产厂家如保鲜膜、复合膜、一次性餐具、饮料瓶或饮用水。

桶装等生产企业消毒设施要求:洗手设施应为感应式或脚踏式,避免交叉污染;消毒要用酒精之类的。缓冲区应定期进行紫外线照射消毒。工作服应包括帽子、手套(如果手套不方便工作,工作时手要定期消毒)、全身工作服、换鞋或穿脚套。并应有风淋设施。生产密胺餐具、塑料案板等非直接进口的包装容器、工具等产品的企业,至少应使用洗手液洗手,至少应具备除尘滚筒等除尘设施。应穿戴干净的工作服,工作服清洗消毒的频率有具体规定。

7.各种食品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产品生产车间的防尘防虫设施:密闭窗户(防尘)、门挡板(防鼠)、良好的通风系统。除了蚊子老鼠,要用物理方法,不能用毒药。

8.保鲜膜、复合膜、一次性餐具、饮料瓶或饮用水等直接包装进口食品的包装容器、工具等产品的生产企业。

桶等生产企业应当实行密闭生产,并具备与密闭生产相适应的通风防尘设施。比如复合膜包装产品生产车间温度调节时,如果用风机降温,去除有毒溶剂挥发的效果不好,需要有通风装置。同时,复合膜对温度的要求很高,温度控制不好会直接影响生产过程和质量,还可能产生有毒物质。所以复合膜的通风设施是评价是否有生产设施的条件之一,提倡有单独的配料间,最好有通风设施。生产密胺餐具、塑料案板等非直接进口的包装容器、工具等产品的企业,还应具备与生产相适应的防尘、通风设施。例如排气扇。

9.仓库要求:应该密封存放。对于目前有一定困难的企业,货物离地、离墙5~10 cm。并做到货物先进先出的原则。

5.3相关生产企业的生产资源供应

1.生产车间的机械设备应有负责人和设备状态的标志,并建立维修记录簿。

2.人员要求中对领导质量安全的知识要求:质量法、食品生产安全法、生产许可条例等知识。

几个方面。一般来说,对操作员的检查是通过抽查、讨论和根据他们的实际操作过程进行的。对于特殊工种,如电工、叉车工等。,都要有上岗证。直接接触餐具的生产人员应具有1至3年的健康检查记录。

3.鼓励企业自行制定企业标准,但必须备案,且严于国家标准。

5.4生产企业采购质量控制

1.直接接触食品的原料应符合树脂或成型制品的卫生标准,并提供相应证明。辅助材料如溶剂、粘合剂,

如果在GB9685中列出,可以直接使用油墨。未列入GB9685的进口产品应提交有效期内的FDA或RoHS等安全性评价报告。未列入GB9685的国内产品,应提交产品的化学结构和名称,并由指定的检验机构或审查机构确认是否列入FDA或RoHS等许可目录。该决定将一直有效,直到中国的许可目录发布。

2.回收材料:来自其他工厂的回收废物和外包废物。

可重复使用的材料:企业内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经过回收、粉碎后可以使用,但必须保证不被污染,重复使用不得超过两次且比例不能过高,避免产品物理性能指标下降。提倡少用。

5.5生产企业的生产过程控制(以直接包装进口食品的一次性餐具生产为例)

1.原材料板材的正确选择或生产

首先,实行许可证管理后,要购买获证企业的表。

其次,要选择厚度合适的板材。厚度过薄的板材成型后,餐具产品的壁厚和刚度会较差,承重性能不合格,使用中容易扭曲和翻倒。

第三,不能购买无机填料过量的板材。如果企业自己生产板材,你要控制填料的添加量。在市场上的一些产品中,碳酸钙的添加量达到70%,导致蒸发残渣指标严重超标。检测结果显示,少数产品蒸发残渣高达7000mg/L,超标230多倍。

2、预热温度和时间

吸塑阶段要注意控制吸塑(冲压)机模具的温度和片材预热箱的温度。太高的话,材料会分解,产品性能下降。温度过低难以成型,产品容易出现粗糙、颜色不一、外观缺陷等缺陷。

3、灭菌(消毒)和包装

一次性餐具直接用于食品包装,要进行消毒或灭菌,如紫外线照射。如果没有紫外线照射,必须规定用酒精消毒手的频率,以达到包装产品时的防尘、防潮、防霉、防污染。

4.关于包装标签:对于有明确食品用途的产品,如奶瓶、水杯、餐具、案板等。,食品使用标签不得加在包装标签或说明书上。比如其他非复合膜、复合膜等易与非食品混淆的产品,应在产品包装或标签上标注“供食用”字样。

5.6相关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检验

1.逐批委托检验是出厂检验和验证的重点,抽查检验台账是方法之一。

2、从生产企业的成品仓库中,随机抽取一个规格的主导产品进行认证检查。生产同样的原料和同样的工艺

该产品是一个批次。建议提取体积和颜色大的产品,方便测试。

3.如果企业同时生产不同原料的产品,则每种原料的1个产品被抽取进行认证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