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的费用是多少?
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时,需要缴纳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年费、说明书项目变更费、专利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等。收费标准由国务院价格管理部门、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具体数额按规定缴纳。
由于申请专利涉及多种费用,如何支付各种费用直接关系到专利申请的审批和保护期,根据规定,申请专利需要支付以下费用:
(1)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和出版物印刷费;
(二)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费;
(三)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年费。
办理专利申请后,应当取得或者收到《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和《费用减免审批通知书》各一份,并按照这两份通知书中给出的申请号和应缴纳的费用数额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相应的费用。发明专利申请应当在收到初步审查合格后可以提前公开的通知后缴纳实质审查费。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授予专利权通知和办理登记手续时缴纳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当年年费。以后的年费应当在前一年度期满前预缴。优先权要求费、复审费、记载事项变更费等其他费用,其他专利事务处理费根据申请人的需要和审查情况缴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93条
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时,应当缴纳下列费用:
(一)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公布印刷费和优先权要求费;
(二)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费和复审费;
(三)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和年费;
(四)恢复请求费、请求费延长期限的权利;
(五)说明书变更费、专利评价报告请求费和无效宣告请求费。
前款所列各项费用的缴纳标准,由国务院价格管理部门、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