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发明人能改吗?
法律分析:是的。申请专利时,由于申请人的过错,在填写时可能会有遗漏或错误。此时,专利发明人可以进行变更,只要办理变更记载事项的手续即可。但是,需要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变更说明书项目的手续,并附变更原因的证明材料。具体材料包括:变更前所有申请人、所有发明人签名或盖章的文件。这些文件如下:发明人因姓名变更要求变更的,应当提交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文件。发明人因填写不全或者不正确请求变更的,应当提交变更前所有申请人和所有发明人签名或者盖章的证明。请求变更中文译名的,发明人应当声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发明专利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自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可以自愿对发明专利申请提出修改意见。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人可以在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提出修改意见。申请人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的审查意见通知书后修改专利申请文件的,应当修改通知书中指出的缺陷。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自行更正专利申请文件中明显的文字和符号错误。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自行修改的,应当通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