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制度的制度市场化

专利制度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市场是专利技术的“风向标”。所以它有自己的市场经济

体制特征与市场机制运行。计划经济时期,我国通过技术鉴定、成果奖、论文发表等政策措施,在封闭的社会体系中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科技发明的发展。但这些政策和管理措施的直接后果是只重视学术而不重视市场,不利于解决技术发明后的商业化和市场化问题。导致很多新技术在科研完成后被束之高阁,或者在国内外公开,直到文件公布后才不了了之,国外的产品反过来在国际市场上对中国造成严重冲击。毕竟无法形成“知识-专利-创新”的良性循环。专利制度与市场的有效衔接受到专利技术市场控制力的制约,这种制约直接体现在专利技术的附加值上。越来越多的企业不再以产品本身为主要盈利方式,而是利用增殖服务来获取超额利润。

市场机制导向下的专利制度保护措施,既可以直接向市场提供专利产品,也可以向他人转让或许可专利技术。后者催生了专利许可贸易,通过协议的联合模式扩大了专利权的市场控制力。专利制度与市场附加值的绑定服务,对整合企业自身优势起到积极作用。发挥双方自主研发优势,通过技术创新提升用户体验。这种联姻是将技术创新与解决市场发展问题联系起来的必然方式。双方通过对市场的分析和对网游未来发展的预见,可以进一步拉大巨人网络服务器技术与同行的差距,从而为形成行业内的技术标准奠定基础。可见,正确的市场判断是专利技术良好运行的前提。摩托罗拉更重视技术而非市场,盲目放弃“低端”的GSM原有专利,选择“高端”的CDMA市场,最终导致主导权的丧失。惨痛的教训是值得反思的教训。只有专利思想的根源来源于市场需求,专利思想和行为符合产品或技术市场的需求,基于市场需求的专利权市场定位才有一定的准确性、稳定性、适用性和覆盖面,从而增加通过专利权获得市场利益的机会,走向专利管理的最高环节。

同时,与公路、铁路、航空时代相比,无形的网络市场对有形市场的发展起着关键的推动作用。电子商务的发展大大节约了商务成本,提高了商务效率。随着传统工业经济向知识经济的转变,保护以无形财产为特征的知识产权显得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