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科技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政策解读

为确保德州科技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我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德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德州科技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招生。

第二条德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行“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德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院全称:德州科技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2842。

第五条学校地址:主校区地址:山东省禹城市学院街566号,邮编:251200;青岛校区地址:青岛市即墨区向宠6号,邮编:266232;

第六条办学层次和类型:?大专(高职);民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第七条学院于2001年5月经山东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为具有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被山东省教育厅和人事厅授予“职业教育先进单位”。被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被山东省委讲师团授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宣传基地”和“理论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被省委宣传部授予“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被山东省教育厅授予“山东省高校教学管理先进单位”、“山东省学生宿舍管理先进单位”、“山东省高校校园绿化管理先进单位”;被德州市委授予“德州党务工作者建设先进单位”;青岛市公安局授予“集体三等功”;2065 438+00 8月5日,央视东方时空栏目以大学生就业为主题,对学院办学事迹进行了专题报道。

第八条基本信息:

★办学条件

学院有德州校区和青岛校区。学院占地面积1,770.8亩,校舍建筑面积397654.38+0,000平方米,教学科研设备总值76543.8+0万元,纸质图书藏书1,364,600册。专任教师934人,其中高级职称8人,副高级职称195人,研究生191人,“双师型”教师154人。专业设置齐全,教学成果显著。学院拥有8个省级示范专业、特色专业、企校特色专业,1个省级品牌专业,22门省级精品课程,2个省级教学团队,1名省级名师。近五年来,学生在国家级、省级、市级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三等奖120余次。承担国家、省、市科研项目79项,获得国家专利17项,国家软件著作权证书9项。学院得到了上级部门、各大媒体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和高度评价。多次获得国家、省、市荣誉称号,被评为教学管理先进集体和山东省职业教育就业先进单位。

★专业设置

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动画制作技术、飞机机电设备维修、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食品生物技术、国际商务、电子商务、商务英语、会计学、新闻采编与制作、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自动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视觉媒体设计与制作、艺术设计、模具设计与制造、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工程管理、工程造价、老年服务与管理、社区康复、 护理学、公共事务管理、物流管理、酒店管理、空中乘务、无人机应用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旅游管理、儿童发展与健康管理、高速铁路客运乘务、大数据技术与应用、药品经营与管理、康复技术、民航安全技术。 学制三年,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下达的为准。

★办学理念

学院坚持以德育人,以特色文化建设为引领,以服务区域经济发展为宗旨,依法治校,规范办学,以就业为导向,培养创新创业型大学生。

★培养模式

经过多年的办学实践,学院形成了鲜明独特的职业教育特色,特别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在推行“1+3+N”人才培养模式的基础上,大力开展工学结合、产教结合、校企合作,走“产学研”和“教学一体化”的办学道路,为学生毕业后继续深造或就业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实践技能。

★地理环境

德州校区位于著名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中国功能糖城”山东省禹城市。青岛校区位于“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青岛,“国务院批准的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规划核心区龙头城市”。形成了“一校两区”的格局,山东东西部资源共享,协同发展。

★国际交流

为紧跟世界教育潮流,学院坚持市场化、多元化、国际化办学,先后与美国湖畔大学等6所美国高校、韩国世明大学等16所韩国高校、马来西亚吉隆坡建设大学等16所马来西亚高校、泰国、日本等10多所高校建立了良好的国际教育交流关系。

第三章组织结构

第九条学院成立由学院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问题。

第十条高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高校普通高职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高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应当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四章新生入学

第十二条高校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学费标准等。,通过高校招生简章、高校网站和省级招生部门等形式向社会和考生公布。

第十三条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在省(市)招生办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负责实施。

第十四条考生不限语种和男女比例。

第十五条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美术专业考生无色盲、色弱等视觉缺陷。

第十六条录取批次:以省教育考试院文件为准。

第十七条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由学院按照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录取比例进行协商。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部门确定。

第十八条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督导制,公平、公正、公开,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文件。

第二十条准入原则:

1.省内艺术类专业招生按照2020年山东省招生文件执行。

2.普通专业,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招生时,在省级考试院划定的录取控制线基础上,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计划。不服从调剂的,予以清退;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在招生时,所有专业都不提选考科目的要求。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和文化总成绩,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已进入专业的考生,不进行专业调剂。

3.春季高考专业:按专业类别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二十一号。录取结果公布渠道:招考咨询电话、高校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二条录取新生,由省(市)招生办公室在录取花名册上盖章,学院发出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通过邮局寄送;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入学须知》要求办理入学手续。

第二十三条新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校者,需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否则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德州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文凭。

第二十五条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教育部招生考试的有关规定,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收费标准:按省发改委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郑路办字[2018]98号)执行。

第二十八条

1,奖学金:学院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省政府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

2.奖学金:为了让贫困家庭的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实行奖学金,分为三类:一是每年2200元/人,二是每年3300元/人,三是每年4400元/人;

3.勤工俭学:学院提供勤工俭学项目,学生可以自愿选择。落实贫困学生学费减免和缓交政策。

4.生源地信用贷款:学院根据国家规定,积极帮助家庭困难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贷款。

5.大学生服兵役每年学费不超过8000元。

第二十九条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学院以德州科技职业学院的名义,保留对从事非法招生宣传活动的机构或个人追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本章程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德州科技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及联系方式:0534-7448688;7448677

0532—58763662(省内);58763663(省外)

学院网站:www.dzkjxy.com

电子邮件:sddzkjxy@163.com,sddzkj@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