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教师人才引进政策2020

法律分析:省政府规章规定的引进优秀人才范围包括: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相关政策另行制定)。(2)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三)我省重点学科、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重点工程和新兴学科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四)在我省有发展前景的国家级项目和“863”重点项目的负责人。(5)拥有国内领先水平的专利、发明、专有技术和技术含量高、市场发展前景广阔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人才。(六)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和国家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7)在国外重点实验室和新兴学科工作过的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八)有真才实学、海南确实紧缺的其他类型优秀人才。

法律依据:《海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引进优秀人才、鼓励科技人才发挥作用的规定》第五条规定,引进优秀人才的范围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