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年轻的时候总是打架,而且残忍,自负,喜欢打架。因为我个子高,一次可以打好几次。
阿喜欢和别人吵架打架,但一定要衡量对手。他骂那些反应迟钝的人,打那些软弱的人。和王虎打架输了,说君子说不动手,假洋鬼子哭棍举。他已经伸出头等着了。对于反抗力稍弱的小D,他就一巴掌拍在拳头上,把手臂俘虏,摆出挑战的姿态,而对于毫无反抗力的小尼姑,他就动动手,轻护,这些都是他懦弱本性的表现。许和鲁迅讨论过中国人的国民性,结果发现中国人的大问题是顺从和中庸,这大概是惯性造成的。鲁迅回答他;这不是因为惰性,而是因为懦弱。“遇到不敢反抗的强者,会用中庸之言。如果他有权力,别人帮不了他,他就会残忍傲慢,就像暴君一样,做事不会节制。”
第二,精神胜利法
“精神胜利法”一般被赋予自私、保守、自卑、健忘的含义。在所谓社会学的深层含义中,它被称为“自欺”、“自卑”、“奴才”,甚至是类似于“豁达”、“冷漠”、“看不起一切”等说法的讽刺。因此被广泛批判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象征。比如,阿在和别人打架受伤的时候,心里想:“我终于被儿子打了。现在这个世界真不光彩,我儿子居然打老子。”再比如,他穷得娶不到老婆,却吹嘘“我儿子会富得多”,就像回到了度假村一样心满意足。林毓生说:“阿……的精神胜利法只是他的表面特征,但更基本的特征是他缺乏内在自我……如果我们把社会所获得的传统文化体系的因素作为他本性的一部分包括进去,那么,阿就可以称得上是一种几乎完全凭本能生活和行动的动物。”(《中国意识的危机——五四时期激烈的反传统主义》);贵州出版社,65438+10月)。这种精神胜利法很早就是中国人发明的,后来和其他民族一起失败了,所以这种方法被充分利用。甚至现在,我们的南斯拉夫大使也遭到美国人的轰炸,战斗机在南海上空被美国飞机撞毁报废。中国人呢?只要嚎叫几声,美国人就道歉,中国人就满意了。这是阿列克根给中国人民留下的印记。
第三,善于投机
本讨厌革命。当辛亥革命的大趋势动摇到萌芽状态时,赵爷爷和他的儿子都在编辫子支持革命。阿是如此嫉妒,他想成立一个革命党。但是革命的目的,却是为了他自己的利益,在革命中的意义,实在没搞明白。所以一被假洋鬼子拒绝,就想在衙门告他谋反,让他全部抄了。”突然想起纪的那段话道:“中国人都是聪明人,他们都知道中国虽然完了,但他们绝不会吃亏;因为大家都换上了合体的态度...这个人会永远胜利,很可能会永远存在。只有他们才是最适合在中国生存的,而当他们生存下来的时候,中国就再也不可能重复以前的命运了。”善于投机,似乎是中国的国民劣根性之一。
第四,夸张和自尊。
虽然阿是一个很卑微的人,但他并不在乎所有未完成的人。就连赵爷爷的儿子上学,阿也不在精神上表示尊重,以为我儿子会比他有钱很多。再加上进了几次城,感觉更自负了。“可是为了炒城里的鳙鱼,加葱的方法和板凳的名称都和韦庄不一样,他又瞧不起城里人。”过去,中国人总是声称他们的国家是一个几千年的文明国家,幅员辽阔,自然资源丰富。他们是轩辕华友,一个高贵的神,把西方人当成野蛮人,一点文化都没有。而且屡屡受挫,据说西方人靠的无非是一艘坚固的船和大炮,所有的都只是声光电气化。说到道德,怎么可能是我们的十分之一?就连受过西方教育的辜鸿铭也说,中国的随地吐痰和纳妾制度是一种精神文明。这和阿把头上的疤当作高贵荣耀的象征,别人嘲笑他说:“你不配……”?
各种劣势都有自己的培育和生长之地。生活在晚清地主阶级和官办阶级还占统治地位的时期,他穷困潦倒,没有财产,没有工作,甚至没有家,住在土谷寺里。经常被赵爷爷、假洋鬼子攻击,被身边的普通人嘲讽,他用“精神胜利法”一笑置之。因为他在世界上遭受了沉重的负担,在经济上遭受了残酷的剥削,在精神上受到了毒害,在人格上受到了屈辱,他有了自发的革命诉求,希望通过斗争改变自己的现状,但由于封建思想的毒害,他也有了自私、陕西、封建、保守等落后思想。自发的革命诉求和落后的意识形态在阿富汗总是矛盾的。他是这种矛盾性格的统一体,是旧革命时期一个落后无意识农民的典型和缩影。在了解了阿难的“精神胜利法”后,阿难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如下:
第一,阿的形象让人笑中带泪。对于人生中不可避免的事情,比如失败、屈辱、困境,普通正常的人会悲伤,会继续奋斗;怒后难忘;努力改变不满后的困境。但是啊不是。他有自己独特但同时又病态的心理应对方法,这就是“精神胜利法”。而阿的“精神胜利法”就是阿让人笑出眼泪的原因。
第二,阿的形象既令人同情又令人憎恨。可怜的是,阿的一生是悲惨的一生,充满了屈辱和贫穷,不断地被饥饿所责骂和殴打。他在壮族人眼里根本不是一个完整的人,而是人们茶余饭后的笑料。啊已经失去了人格和尊严。不能姓赵就要挨打。他一无所有:他没有栖身之处,也没有立足之地。他只能住在土古寺,靠打零工维持生计。他的老婆孩子更是一厢情愿,而这些是一个人最底层最根本的需求!但在那个社会,这只能是阿富汗的梦想。这让阿育发不像人类。最终,阿被白白杀死,以误杀结束了自己短暂而不幸的一生。这些无疑令人深感同情。但同时,阿又是可恨的:他染上了许多恶习:赌博、酗酒、偷盗、欺骗,甚至明里暗里耍流氓、调戏妇女。
第三,阿的形象是辛亥革命前后落后的、没有觉悟的农民的缩影。这一点后面会详细阐述。
总之,阿是一个令人难忘的辛亥革命前后不自觉,受尽屈辱的农民形象。
现在从内容和情节的发展,以及写作技巧上,来探讨一下阿的精神胜利法:小说紧紧围绕阿“展开”,自始至终以阿的活动为唯一线索,展开故事,写出阿短暂而悲伤的一生。
第二章追根溯源,描述了阿q的人格特征:精神胜利法。描写阿生活的一部分,更突出了他的狂妄和自欺。说明阿富汗的经济现状,到处做短工的流浪汉和农工是社会上最底层的被侮辱和被侮辱的人。然后连续写四段他的人生。他穷得娶不到老婆,却夸口说“我儿子会有钱很多”;精神上从不拜赵、钱,去过几次城,嘲笑韦庄人的“不知人情世故”,都凸显了阿的狂妄。《刀疤》的故事讲的是他被欺负的时候,从打人到瞪眼,看不起自己。“赌牌”事件讲的是他被欺负后为了精神胜利而自我毁灭。以上是精神胜利法的组成部分之一。第三章,顺着第一章的情节,继续写阿的精神胜利法。在被赵的曾祖父打了之后,阿“得意多年”,因为中国人从来不是这样的。他们崇拜并认为所有人都是理所当然的。作者生动地表现了当时人们非常可悲的变态奴性。这一章写了三个人生片段。没想到被王虎打败,是“人生第一辱”;挨了一个假洋鬼子的“哭棍”,是“我人生中的第二次羞辱”;调戏小尼姑,替他报仇雪恨。三个片段,描绘了恐惧和欺凌的性格;啊和王虎比起来丑,说明他无聊到了极点;讨厌假洋鬼子,说明他拒绝异端;“赶紧绷紧肌肉”等着挨揍,表现出十足的奴性;和尼姑调情,显示了阿对女人态度的龌龊灵魂。
第三章沿用第一章的情节,续写阿的精神胜利法。在被赵的曾祖父打了之后,阿“得意多年”,因为中国人从来不是这样的。他们崇拜并认为所有人都是理所当然的。作者生动地表现了当时人们非常可悲的变态奴性。这一章写了三个人生片段。没想到被王虎打败,是“人生第一辱”;挨了一个假洋鬼子的“哭棍”,是“我人生中的第二次羞辱”;调戏小尼姑,替他报仇雪恨。三个片段,描绘了恐惧和欺凌的性格;啊和王虎比起来丑,说明他无聊到了极点;讨厌假洋鬼子,说明他拒绝异端;“赶紧绷紧肌肉”等着挨揍,表现出十足的奴性;和尼姑调情,显示了阿对女人态度的龌龊灵魂。
第四章,写阿拙劣的求爱和可悲的结果,继续表明阿的立场和情况。在叙述中,作者将阿难永远的骄傲归结为“中国的精神文明是世界上最高的”,指出其思想受到封建文化思想的影响,这是阿难严守“男女之辩”、拒绝异端的思想根源。对阿“一切合乎圣经圣人传”的强调,对他怕找女人的强调,是“不孝有三,大哉”,可见阿充满了封建思想道德。而他去拧女人大腿,说“悔恨之言”“扔小石头”,关注“勾引野男人的女人”,可见他之前的想法是虚伪恶心的。年近30岁的阿求情有理,但他的要求已经违背了封建礼教,因此遭到赵太爷父子的毒打。他不仅被打,连可怜的家当都被榨得干干净净,断了财路。在这一章里,我写了关于阿的可憎、他的怜悯和统治者的残酷。至此,剧情发展更进一步。
第五章,写A走投无路,揭露麻木民族“吃人”的真面目,然后写A怕强欺弱。“爱情”变成了“悲剧”,然后阿遇到了“生计问题”。这一章写了三个人生片段。阿觉得“天有不测风云”,于是被熟客拒之于工作之外,意识到自己的生命被切断了。但他并没有意识到,是赵爷爷等人截断了他的后路,而是误以为比他弱的D“抢了他的饭碗”,“龙虎斗”发生了。这既说明了阿的霸道性格,也说明了阿的无意识已经到了不可思议的程度。走投无路的A去闭关偷萝卜是剧情发展的必然。他视年轻尼姑如粪土,对老尼姑是流氓,这也是他怕欺负欺负的表现。他自己的不争气和无知,统治阶级的不争气和无知,必然会使他走上偷窃的道路。
第六章描述了从绝望到短暂的“死灰复燃”,再到被赵太爷逼到绝路的过程。从城里回到韦庄后,阿对人“肃然起敬”,但因为他在城里帮过白一家,手里有现金和一些便宜货,对城里的情况也有所了解。于是,店主、酒客、路人都对阿“刮目相看”,而王虎等人则对阿“肃然起敬”,女人也不再对有不良记录的阿避而远之,而是主动抢着从他身上拿东西。这一切深刻揭示了民族势利的本质。但当阿的细节被揭露后,人们从“对他敬而远之”变成了“我还不够怕他”,更说明了这个世界的冷酷和人们的无知。人们不禁要问,这样的国民就不能改革吗?阿再次绝望是必然的。论啊,除了这种精神胜利法,还有其他无知的表现。比如他对带有浓厚传统色彩的女性的鄙视,比如他对弱者泄愤的恶习,被假洋鬼子打,却调戏年轻尼姑,等等。如果说小说对阿的精神胜利法的集中描写,已经证明了鲁迅是在利用阿来刻画中国人的灵魂,那么《阿》中的这些其他形式的精神疾病,则进一步证明了鲁迅确实完成了他的创作意图,把阿写成了全民族精神疾病的典型。他的精神状态很有代表性。中国历史上继承下来的各种奴隶意识,以及近代以来伴随着半殖民地社会产生的许多变态心理,在阿富汗都得到了淋漓尽致的表现。难怪《阿q正传》发表的时候,社会上很多人都紧张,以为鲁迅在讽刺他。这种强烈的反应从一个侧面印证了小说成功的原因。正因为鲁迅把我们中国人的病态灵魂勾勒得如此深刻,所以只要这种病态没有根除,阿q正传还是能强烈震撼读者的。
鲁迅写啊,当然是要描绘这个民族的精神疾病。而他在辛亥革命前后这样一个时代背景下描写阿和以及整个未完村,使得未完村的变化和阿的经历赋予了另一种意义,即以一种概括的方式展现辛亥革命的实际情况。虽然这不是小说的主要价值,但在当时的文坛上,没有人能以如此透彻的笔触描述辛亥革命的严酷真相。所以这部分阿的真实故事还是有相当重要的价值的。
现在我们从阿参加革命的全过程来看他的性格。
阿的革命诉求是模糊而优雅的,这一方面反映了他想改变自己屈辱地位的愿望,另一方面也夹杂着许多落后的意识和私利的思想,他的革命甚至达到了严重的不分敌我的地步。阿混乱落后的思想注定了他“投降革命党”的失败。
然而,阿尔巴尼亚参加革命客观地揭示了辛亥革命的历史教训,提出了启蒙农民在中国革命中的重要性这一重大问题。封建统治阶级的道德观念使阿尔巴尼亚误解了革命;屈辱的地位和悲惨的境遇,不禁使阿本能地倾向革命。说起来,看似不光彩的“偷孩子”行为,其实是阿最初的行动!当阿发现革命让大师惊恐万状,男男女女惊慌失措时,他深感“欣慰”,于是对革命“着迷”,认定“革命还好,改变这些母亲的生活才恶心!多么可恶!.....连我也要向革命党投降。”
第七章写了辛亥革命来的时候,各个阶级对革命的态度,突出了阿尔巴尼亚的革命诉求。关于“革命”的猜测:当阿富汗再次被推向末路的时候,辛亥革命的风暴来了。城市里的“举人大师”视革命为洪水猛兽,他准备逃离。韦庄的“一鸟一男一女”惊恐万状,误传革命军是为崇祯报仇的军队。阿泽最有代表性。由于他有很深的保守心理,对一切新事物都持怀疑和否定态度,所以一开始就“厌恶”革命。但他从自己的处境和感受出发,觉得“革命也好”,产生了“连我都要向革命党投降”的要求,于是大喊“住手,住手”,表达了自己的革命愿望。但他所理解的革命的本质是什么?“想什么就是什么,喜欢谁就是谁。”这样的革命怎么可能成功?小说通过对形象的描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辛亥革命失败的根源。看着对面的阿,赵大爷父子在革命来临时吓得低声下气地叫着一直不被理睬的阿“老”。这时,赵爷爷和阿刚换了位置。然而,年轻一代充满了诡计。赵秀才竟然和一个假洋鬼子闹革命,把一个龙牌从闭关里拿走,偷了一个宣德炉。这是当时很常见的伪革命现象。
第八章写了辛亥革命给韦庄带来的变化,进一步刻画了阿的性格。革命像一阵风一样席卷而来,却没有到达村庄,人心越来越安定。落入投机者手中。最大的变化只是编发的浪潮。赵秀才和假洋鬼子都成了戴着“银桃”的革命党,未完成的还在这些曾经的企业家手里。阿想投革命党,结果误投假洋鬼子失败,被“哭棒”赶了出来。他被剥夺了革命的权利。与此同时,赵家被抢,预示着阿的悲剧命运即将到来。赵家的劫掠让韦庄和阿丘的百姓非常“高兴”,这反映了人们对统治者的不满。阿作为抢劫嫌疑人被抓。谁举报他的?自称革命党,戴“银桃”的赵秀才。是赵秀才等人,却不准赵秀才革命阿富汗。正是这个戴着“银桃”的“革命党”最终逮捕了他,审判了他,处决了他。我要求革命,但没有成功。革命结束后,他被枪毙了,他成了革命的牺牲品(在第九章,阿被逮捕、审判并作为替死鬼被处决。)。可悲的是,他至死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被枪杀,而在死前,他表演了自己最后的精神胜利法:“二十年后,又一个……”在这一章中,也提到了城市依旧,掌权者依旧,举人依旧奉行旧租,依旧游街示众,依旧貌若浮云,只不过审问的跪着改成了站着,行刑的斩首改成了枪毙。这部小说表明,辛亥革命后,中国社会仍处于完全黑暗之中。辛亥革命后的中国人还是那么麻木。
如前所述,A参加革命的全过程形象地说明了辛亥革命与农民的关系:革命不关心农民,农民不理解革命。像A这样的农民虽然有自发革命的要求,但在革命党深入农村之前,他们只能用这种自私落后的思想来理解革命,只能受“精神胜利法”的支配而不自觉。正是因为有了“精神胜利法”,阿才无法从屈辱中奋起,在失败中生存。他总是用想象中的胜利来安慰自己,来掩盖屈辱和失败。结果,革命的果实被善于在复杂斗争中保存自己的地主阶级偷走了。真正欢迎革命的阿富汗,不可避免地遭遇了悲惨的结局。
总之,不难看出,阿富汗的社会地位决定了他具有革命的要求和可能性,但他的地位决定了他革命的局限性。客观揭示了辛亥革命的历史教训。
本文论述了作者的写作意图:主要有两个意图:一是“汲取沉默者的灵魂”,“揭露人民的弱点”,让读者知道封建统治对人民造成的可怕愚昧,以“引起治疗的注意”;二是总结辛亥革命失败的教训,批判其妥协性和不彻底性。这个典型人物提醒大家,中国的任何革命都必须注意解决几亿贫农的问题。这样,我们就能深刻理解作者写阿尔巴尼亚革命倾向的本能,明显地提醒革命者,广大农民有革命的要求,绝不应该对这种力量视而不见。综上所述,这部小说表现了鲁迅对辛亥革命的看法,体现了鲁迅清醒的现实主义精神和热切的爱国主义情怀。
在21世纪,“一种精神”并没有消失,而是与时俱进。可以说,今天的“一种精神”也已经成为我们民族精神的一部分。我们不能说每个人都是一种精神,但每个人都可能有过“一种精神”。在某些情况下,“一种精神”可以对减轻心理压力、保持心理平衡起到积极的作用。比如,阿被别人打了,就自言自语说“我儿子打老子”。他的愤怒得到了发泄,他的思想得到了平衡,因此他不再感到痛苦。如果他不骂那个,而是把气憋在心里,迟早会“憋”出病来。我想,如果阿不“闹革命”,他一定会长命百岁。
让我们仔细考虑一下。其实“阿拉伯精神”不是中国的专利,在国外也是存在的。我听说,比如美国总统林肯曾经当众羞辱过林肯。当他回家时,他非常生气,吃不下任何食物。于是,他摊开信纸,给议员写了一封长信,用非常尖锐的语言咒骂他,然后高高兴兴地去睡觉了。第二天早上,林肯的手下试图替他寄信,但他把信撕碎了。男人不懂,林肯笑着解释道。“我在写信的过程中发了脾气。我为什么要送?”这不是很典型的“一种精神”吗?美国总统如此,人民也不例外。一个名叫约翰的公民在深夜接到一个陌生女人的电话。女人对他说:“丈夫有外遇,不体谅她,经常整夜不归。她感到很苦恼。约翰问,“你为什么不和他离婚?”女人回答,“我舍不得离开他。我希望他会改变主意。”“那你为什么告诉我?我不认识你。”“我就是想让不认识的人听我说话,熟人会有麻烦的。当我完成的时候我感觉很舒服。"所以,近年来美国兴起了"抱怨",给了那些无处倾诉苦衷的"美国人"一个发泄感情的地方。据说“抱怨”生意兴隆,赚了不少美元。
再比如日本人,他们不仅在科技上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在运用“阿拉伯精神”上也有新招。上面说的“一种精神”只是用来消除愤怒,达到心理平衡,而日本人更胜一筹。他们“变废为宝”,用“一种精神”促进生产,提高工作效率,让其他国家望尘莫及。日本有识之士已经意识到,在复杂的人际交往中,上下级相处难免会有矛盾,比如工厂工人和厂长,办公室职员和董事长。有时候,下属对上级生气时,只敢怒不敢言,心理压抑。如果“压抑”得不到及时释放,就会产生负面影响,甚至是破坏性影响,不利于工作或生产,激化上下级矛盾。于是,精明的厂长和董事长想出了一个绝妙的主意:把自己的形象做成一个橡胶模具,和自己一样的五官,把模具放在一个“通风室”里。任何一个工人或者员工,没有地方发泄愤怒,都可以去“发泄室”对你老板的模具拳打脚踢,大声声讨,你所有的委屈和愤怒都会爆发出来。喘不过气来,心理平衡,工作效率自然提高。某厂做过统计:自从建立“出风室”以来,工厂的生产效率比原来提高了7.9%,确实受益匪浅。
正因如此,我们得出结论:在新时代,“一种精神”并不全是坏的,而是科学的。对于失控的人来说,是一剂良药,让他们得到自我安慰和自我解放,不会因为心理压力大而失去理智,比如打人、砸东西甚至杀人、放火或者自杀。如今,“一灵”已经走出了中国的国境,成为“国际通行”的治疗精神疾病的辅助手段,在治疗人类心理失衡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们再也不能“独享”了。我们应该利用好“一种精神”这一宝贵的“国有资产”,使它在治疗精神疾病和提高我们的身体素质方面充分发挥其潜力。
《阿q正传》是鲁迅先生最著名的一部小说,塑造了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的自私、愚昧、封建、保守、自卑、自欺、欺软怕硬、对敌人健忘的阿q形象。
真实故事中的阿是一个怎样的人?
提供两个例子供参考:
首先,读一读阿的真实故事——阿(雪莲)的具体形象
看完《真实故事》,阿扁在我脑海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总的来说,阿的形象是一个让人哭笑不得的形象,令人既同情又痛恨。同时也是辛亥革命前后受困、落后、无意识的农民的缩影。详情如下:
第一,阿的形象让人笑中带泪。对于人生中不可避免的事情,比如失败、屈辱、困境,普通正常的人会悲伤,会继续奋斗;怒后难忘;努力改变不满后的困境。但是啊不是。他有自己独特但同时又病态的心理应对方法,这就是“精神胜利法”。而阿的“精神胜利法”就是阿让人笑出眼泪的原因。我们先来看看阿的“精神胜利法”是什么:它包括盲目自大、自我轻视、自欺欺人、欺软怕硬、马林健忘等等。是精神,是中国劣根性的具体总结,是整个封建文化的产物。现在我们就来看看啊是如何用实际行动具体生动地阐释“精神胜利法”的。如文中所言,“阿很自重,庄上所有没住过的居民都不在他眼里...他想:我儿子会有钱很多!来了几次城,阿自然更自负了。”这就是阿盲目自大的表现。多好笑啊,一个连老婆都没有的短工,以为自己以后会有个儿子,比他们未婚的爷爷赵、钱还有钱。而阿在受到惊吓的时候,为了避免皮肉之痛,以为自己是“虫子”,所以如此的自轻自贱,怎能不为他感到难过!还有就是阿在被别人打时,经常拿着“儿子打老子”,甚至在赌博赢来的钱被抢走后,还以为自己打了别人,于是怒气消失,安详入睡。一个被欺负的D,比他弱小,却在大儿子用棍子在他头上凿洞时不敢还手甚至逃跑。吴妈因为向她求婚吓得又哭又闹,可阿转身就忘了,连看热闹都去了...阿所有的“精神胜利法”的举动,都让人在笑过之后感到悲愤,继而陷入深思。可以说,“精神胜利法”是阿的精神软肋,也是他的主要特色。
第二,阿的形象既令人同情又令人憎恨。可怜的是,阿的一生是悲惨的一生,充满了屈辱和贫穷,不断地被饥饿所责骂和殴打。他在壮族人眼里根本不是一个完整的人,而是人们茶余饭后的笑料。啊已经失去了人格和尊严。不能姓赵就要挨打。他一无所有:他没有栖身之处,也没有立足之地。他只能住在土古寺,靠打零工维持生计。他的老婆孩子更是一厢情愿,而这些是一个人最底层最根本的需求!但在那个社会,这只能是阿富汗的梦想。这让阿育发不像人类。最终,阿被白白杀死,以误杀结束了自己短暂而不幸的一生。这些无疑令人深感同情。但同时,阿又是可恨的:他染上了许多恶习:赌博、酗酒、偷盗、欺骗,甚至明里暗里耍流氓、调戏妇女。
第三,阿的形象是辛亥革命前后落后的、没有觉悟的农民的缩影。之所以说阿北,不仅是因为他在经济上受到了赵爷爷等权贵的剥削,还因为他不准姓赵,不准谈恋爱,不准搞革命。每个人都有拥有“姓”的权利,但在啊上,姓是模糊的,不能如其所愿,否则就要挨打,也确实因为姓赵被赵大爷打过。这是一个不可思议且令人恼火的现象。而爱是一个人的生理和情感需求,也是每个人的,但对阿富汗来说,“爱”也是一种奢侈品,遥不可及。可见那个社会对这种人有多深!阿从城里回来,一边吐唾沫,一边手舞足蹈地描述他看到的革命者被杀的情景。我不知道:这些革命者在追求什么?不就是为了解除这些人的痛苦吗?难道不想让阿富汗这样的人在旧恶社会过上正常幸福的生活吗?不仅如此,他还乐见革命者被杀,并作为一个独特的新闻,成为他到处吹嘘的资本。可见啊是多么的麻木和无意识啊!
总之,阿是一个令人难忘的辛亥革命前后不自觉,受尽屈辱的农民形象。
《阿訇正传》通过生动的情节,成功地塑造了一批艺术形象,尤其是阿訇,有血有肉,栩栩如生,个性鲜明,蕴含着深刻的社会历史内容,成为不朽的艺术典范。
上世纪80年代,学者林兴斋总结了A性格的十个方面:单纯、无知、圆滑无赖;诚实,任性,正统;自尊和自卑;争强好胜,屈辱臣服;心胸狭窄,保守,盲目赶时髦;拒绝异端,向往革命;厌恶权力,依恋情境;霸道懦弱;敏感禁忌麻木健忘;对现状不满,安于现状(参见“相关资料”中的“论阿的人格体系”)。这就全面概括了阿尔巴尼亚矛盾的复杂人格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