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无形资产要缴纳哪些增值税?

销售无形资产要缴纳的增值税有:

1.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售完全在境内使用的无形资产,属于在境内出售无形资产。比如境外A公司将A公司的国内连锁经营权转让给国内B公司;

2.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售的在境外未完全使用的无形资产,属于在境内出售的无形资产。例如,境外C公司向境内D公司转让一项专利技术,该专利技术在D公司的境内和境外生产线上均有使用;

3.企业出售无形资产,该无形资产为专利技术或非专利技术的,免征增值税;无形资产为土地使用权的,按照11%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其他无形资产按6%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4.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按照简易计税方法确定增值税,税率为3%。

增值税的特点是:

1,以增值额为征税对象。从征税对象来看,无论各国法定增值额如何不同,增值税都是以增值额而不是全部销售额为计税依据的;

2、实行普遍征税。无论从横向还是纵向来看,它都有广泛的税基。从生产经营的横向关系来看,无论工业、商业还是劳务活动,只要有增值收入,就要纳税;从生产经营的纵向关系看,每种商品无论经过多少个生产经营环节,都应按照每个环节的增值额征税;

3.实行多环节征税。从纳税方面来说,增值税是多环节征税,即在生产、批发、零售、提供劳务、进口等各个经营环节分别征税,而不是只在某一个环节征税。

综上所述,增值税是流转税的一种,销项税和进项税的差额就是应交增值税。增值税是价外税。在会计上,销项税和进项税与成本费用无关,销项税的提取和进项税的抵扣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核算,与财务费用无关,不在利润表中反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文章

纳税人经营适用不同税率消费税的消费品(以下简称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和数量;不单独核算销售量和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作为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第四条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在销售时纳税。纳税人生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征税;用于其他用途的,转让使用时征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交付委托方时代收代缴,受托方为个人的除外。委托方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已缴纳的税款允许按规定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