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案例分析

1、(1600+420+1200-2000)*10%-25=97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其他与受雇或者受雇有关的收入。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2月29日以65438+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根据决定,从2008年3月1日起,我国免征额由现行的1600元/月提高到2000元/月。

4.免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文件规定,个人所得税减免税政策主要包括: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级以上单位、外国和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5、50000*(1-20%)*20%=8000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著作权、商标、非专利技术等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6.免除

(三)财政部发行的债券和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