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有哪些优惠政策?

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包括国家优惠政策和地方优惠政策:

一、国家优惠政策

1.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按15%的税率征收。增值税的地方部分将返还给企业。出口额占其销售总额70%以上的,仍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其中5个百分点由同级财政返还给企业。

2、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需的费用。上述企业对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投入应逐年增加。年增幅超过10%的,可按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二、地方优惠政策(各地情况不同,这里举例)

深圳市1

首次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5万元,再次获企业奖励3万元。

2.盐田区

该区企业首次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奖励30万元;第一次未被认可的,奖励20万元。

3.龙华区

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且未获得龙华区认定奖励的,奖励30万元,获得认定奖励的,奖励20万元。

4.烟台市

对提交高新技术企业申请并受理的仓储企业,给予研发费用补贴65438+万元,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补贴30万元。烟台高新区奖励10万元,莱阳奖励10万元,其他县市不同程度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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