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专利和获得专利的区别
1.专利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其发明创造享有专有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不受他人干涉。专利权具有时间性、地域性和法律确定性。此外,专利权还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专利权是一种两种权利融合的权利,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2)专利权由专利局授予。(3)专利权的发生基于发明成果的公开。(4)专利权是可实施的。专利权人不实施或者不允许他人实施其专利的,有关部门将采取强制许可措施,充分利用专利。
2.专利申请权:(1)主体必须具备享有专利权的法律资格。如中国公民和法人;根据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根据对等原则,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其他外国组织。(2)必须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引起申请权的法律事实有:(1)发明;(二)完成受委托的发明创造;(三)完成职务发明创造;(四)申请权的继承;(5)申请权的转让。具备以上两个条件,就可以获得专利申请权。职务发明申请权属于单位;非职务发明的申请权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委托实施的,按照委托合同确定申请权的归属;通过继承或者转让取得申请权的,申请权属于继承人或者受让人。有权申请的人可以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申请被批准后,享有专利权。
1.专利权: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通过,符合授权条件的,依法授予专利权。专利被授权前的申请人称为专利申请人。
“雕刻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