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
法律分析:首先必须满足三个条件:1、新颖性:申请前未见过类似的技术方案(包括公布、公开使用、公知和现有申请);2.创造性: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3.实用性:可以制造,也可以使用,可以产生积极的效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申请专利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申请日以前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或者公告的专利申请文件中。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能产生积极效果。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