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电子方式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时,作为申请人的单位和个人均已缴纳申请费,准备进入初步审查。你能删除申请者中的那个人吗?

当然可以。在专利局变更描述项,将申请人由“公司+个人”变更为“公司”。

但是,必须由个人申请人的原件签署。

另外,变更需要在专利授权前完成,否则专利证书上的信息不会发生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