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专利法是否废除了专利撤销的相关规定?
1984年专利法中没有“撤销程序”。
专利法第一次修改时,取消了授权前的异议程序,增加了“撤销程序”。
专利法第二次修改(现行法)时,取消了撤销程序。
由于撤销程序的性质与无效宣告程序的性质基本相同,为了简化程序,避免重复带来的麻烦,撤销了该程序。
专利法第一次修改时,取消了授权前的异议程序,增加了“撤销程序”。
专利法第二次修改(现行法)时,取消了撤销程序。
由于撤销程序的性质与无效宣告程序的性质基本相同,为了简化程序,避免重复带来的麻烦,撤销了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