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欧洲专利有哪些步骤?
(1)提交申请
EPO承认12个月的优先权,如果有合理的理由可以再延长2个月。
申请文件包括授权请求、发明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如有)、摘要、优先权文件(如有)和授权机构文件(如有),可以用任何语言书写,但非EPO官方语言(英语、法语和德语)的版本需要随后提交并翻译成上述三种语言之一。
(2)形式审查
EPO检查申请文件的完整性,合格的申请将在申请日之前得到确认。
(3)强制检索
EPO将依据职权进行搜索,以查看申请是否新颖和有创造性。检索完成后,EPO将做出检索报告,并向申请人提供初步审查意见。
(4)开放应用
申请和检索报告通常会在申请日(包括优先权日)起18个月后公布。
申请人应当在公开后6个月内决定是否请求实质审查,并在此期间缴纳规定的指定费、延期费和有效费。
欧洲专利申请中的发明自申请公布之日起将在指定国/延伸国/生效国获得临时保护,但有些国家可能要求向本国专利局提交专利权利要求的译文,只有在译文公布后才能获得临时保护。每个国家提供的临时保护不得少于在其本国公布的专利申请所享有的保护。
(五)实质性审查和授权
欧洲专利局收到实质审查申请后,将审查申请是否符合授权条件。如果发现符合授权条件,且申请人已支付授权和宣传费用,欧洲专利局将发布授权决定,并在《欧洲专利公报》上公布。
如果申请人拒绝接受欧洲专利局拒绝批准的决定,他可以向欧洲专利局上诉委员会提出上诉。当事人认为上诉程序存在重大程序缺陷或者依法有其他特定原因的,可以请求扩大的上诉委员会进行复核。
来自中国的申请人可以根据“IP5 PPH项目”请求EPO加速审查。详情请参阅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南。
(6)生效
授权决定公开后,一般情况下,欧洲专利的授权只有在指定国、延伸国和生效国履行规定期限内的生效程序才能生效。根据各国国内法的不同规定,申请人可能需要支付必要的费用,提交说明书或权利要求书的翻译版本等。履行有效的程序。然而,英国、德国、法国、瑞士、卢森堡、摩纳哥、列支敦士登、爱尔兰和阿尔巴尼亚不再要求国内程序授权欧洲专利在这些国家自动生效。
年费应当自申请日起的第三年起每年缴纳。
2.期间
(1)申请提出后大约1个月,欧洲局会发出受理通知。
(2)整个欧洲专利授权需要3-5年。
(3)授权专利的有效期为自申请日起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