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权利要求的概述,以及专利申请权利要求的撰写?

一、专利申请权利要求概述

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1款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可以用说明书和附图说明权利要求的内容。因此,专利权利要求是确定专利保护范围的基础,也是判断他人是否侵权的依据。

债权和债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能混为一谈,更不能简单等同。专利权利要求书是专利申请人为取得专利权而撰写并向专利管理部门提交的重要文件。权利要求是指权利要求中记载的具体技术特征,一项权利要求可以包含多项权利要求。索赔是索赔的载体。

专利申请被授权后,权利要求是限定专利保护范围的依据,其对专利的概括与专利保护范围的大小密切相关。为了充分保护申请人的利益,权利要求应当能够寻求最大可能的保护范围。

一般来说,权利要求的数量越多,专利保护的范围越大,说明专利的独创性越高,专利的质量越高,侵权和诉讼的频率也越高。

二、专利申请权利要求的撰写

撰写权利要求的方法有多种,应与技术交底材料的内容相适应。

1.写作前排除明显不能受专利保护的话题。

在写作之前,首先要排除不符合专利法第二条关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定义的题目,明显属于专利法第五条或者第二十五条的对象以及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实用性规定的题目。

2.写作要求

(1)权利要求应当包括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第1款)。

(二)独立权利要求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在合理的前提下具有广泛的保护范围,能够实现申请人利益的最大化;清楚、简明地界定其保护范围(《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第二款);对现有技术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符合专利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关于独立权利要求的其他规定。

(三)从属权利要求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从属权利要求的数量适当、合理;与引用的权利要求有明确的逻辑关系(《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当面临授权后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不得不缩小的情况时,可以提供充分的修改空间;符合专利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关于从属权利要求的其他规定。

(4)撰写多项独立权利要求的,多项独立权利要求应当是单一的。

3.索赔的写作方式

(1)不考虑总结写法。

撰写的核心任务是在技术交底材料中寻找区别性技术特征,围绕区别性技术特征撰写专利权利要求,以起基础性、根本性作用的区别性技术特征为发明点。如果发明的技术公开材料只有一个实施例,则通常不需要考虑实施例的一般化。

1)不需要多个实施例的概述。

在下列情况下,一般不需要对涉及同一技术内容的几个实施例进行概括:如果技术交底材料只给出一个技术主题下一个实施例的情况,一般不按上位或功能进行概括;如果技术公开资料中给出了多个实施例,但多个实施例之间存在主从关系,则对于具有基本结构的产品(没有概括),可以写出独立权利要求,其他结构的产品,可以写成独立权利要求的从属权利要求;如果在公开材料中明确给出了上层或功能概括的方式,则不必考虑多个实施例的概括。

2)在权利要求不需要总结的情况下的书写步骤。

对于不需要总结的主张,通过以下六个步骤来写:

第一步:技术特征分析。技术特征分析的第一步包括两个方面:列出所有的技术特征;分析技术特征之间的逻辑关系。

第二步:找一个发明点。发现发明的过程有两个方面:技术对比,找出不同的技术特征;确定区别技术特征的发明点。

第三步:确定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第三步,根据第二步确定的发明点所产生的技术效果,并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进行比较,确定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步骤4:确定必要的技术特征。必要技术特征是解决最根本技术问题的本质特征,实际产品的本质特征不一定是必要技术特征。

第五步:撰写独立主张。在第四步确定必要技术特征的基础上,独立权利要求的撰写就完成了。独立权利要求的撰写分为两个方面:确定主题名称。主题名称一般限于技术交底资料提供的产品或方法名称,一般不需要汇总。注意避免学科名称中的特色;在语言上调整必要的技术特征。结合第四步中确定的必要技术特征,将其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进行对比,并将其必要技术特征写在独立权利要求的前言中,将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不同的必要技术特征写在特征部分。

第六步:撰写从属权利要求。分析其他附加技术特征,将对申请创造性起作用的附加技术特征写入相应的从属权利要求。如果从属权利要求的数量较少,现有技术的特征也可以写入从属权利要求中。

(2)多个实施例的概要写作模式

如果发明点有两个以上的实施例,则尽可能在一项权利要求中概括其一般性。

1)许多实施例需要一般的判断。

对于各种不同结构的产品权利要求,在撰写权利要求时,首先要分析这些不同结构的产品之间的关系:

多个实施例的改进是主从关系;

多个实施例是并行的改进,并且改进方案具有相同的思想。a .可以总结多个实施例。如果这些不同结构的产品是并列的,且满足单一性要求,则应尽可能用概括(上位概括或功能概括)的方式描述这些不同结构的产品的技术特征,使这些不同结构的产品包含在独立权利要求中;在此基础上,针对这些结构不同的产品之间的差异,分别撰写相应的从属权利要求;b .很多实施例不能一概而论,对于这些结构不同的产品可以写独立权利要求:

很多实施例都是并行改进,改进方案之间不存在单一性。如果几种结构不同的产品是平行的技术方案,不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只能分别作为独立权利要求写在两份专利申请中。

2)需要总结的权利要求书的撰写步骤。

对于需要总结的主张,还是用上面说的6步法来写。当在步骤4中确定必要的技术特征时,有必要总结几个实施例的相似之处。

发明点有两个以上的并行实施例,可以概括为:功能泛化,采用具有功能的器件/部件/结构的泛化方法;功能泛化,但没有组件名,只是具体结构直接用功能代替;上级泛化,取部件上级名,而不取具体部件;上位概括,没有上位名称,通过省略具体结构来表达。

(3)并列发明点的写作方法

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基本区别特征,则为平行发明。

1)发明点并列。当出现以下情况时,需要考虑平行发明的独立权利要求的编排:技术公开资料明确给出了该发明要解决的若干个最根本的技术问题,这些技术问题是平行的、独立的或者是主从关系的,实施例之间没有相同的思路;虽然技术公开资料中要解决的根本技术问题只有一个,但有多个实施例,没有相同的思路,无法概括,写成多个平行独立权利要求也不单一。

2)并列发明点的布局。技术交底材料里有很多发明。首先,在第一次专利申请中,技术公开资料给出的技术内容应当写入权利要求。此时,第二发明可以被写成从属权利要求。但是,为了充分保护发明,需要针对第二发明点撰写另一项独立权利要求及其相应的从属权利要求,并建议委托人在同一天提交另一份专利申请。

3)写作步骤。平行发明点的书写基本上与前面介绍的6步法相同,只是多了一个步骤7。当在第二步中确定发明点时发现两个或两个以上平行的发明点时,在第五步中,以第一个发明点为核心撰写独立权利要求。步骤7,以第二项发明为核心撰写第一项独立权利要求。

以上与专利申请权有关。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知识产权进行详细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