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在什么情况下被视为撤回?
法律分析:下列情况视为专利申请的撤回:
1.未按期缴纳专利申请费和印刷费。
2.未按期回复审查员的补正通知。
3.未按期缴纳首期维护费和滞纳金。
4.未按时提交实质审查请求并缴纳实质审查费的。
5.未按期回复审查员的审查意见通知书的。
6.未按期缴纳维修费和滞纳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五条。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该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视为撤回。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