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附图应当用阿拉伯数字编号,并在相应的附图中标明。
专利附图应当用阿拉伯数字编号,并标注在相应附图的正下方。
如果手册的正文有附图,手册应附有附图。如果手册中有附图,应使用附图对手册的正文进行解释。
说明书正文部分有附图,但说明书没有附图或者缺少相应附图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取消说明书正文部分的附图,或者在指定期限内提交相应的附图。申请人提交附图的,以向专利局提交或者邮寄附图的日期为申请日,审查员应当发出重新确定申请日的通知。申请人取消相应附图说明的,应当保留原申请日。说明书应用阿拉伯数字进行编号。
专利摘要附图要求:
附图应为说明书中的附图之一。申请人未提交摘要附图的,审查员可以通知申请人补正,或者依职权指定一人,并通知申请人。审查员确认没有合适的摘要附图可供指明的,可以不要求申请人补正。
1.如果所附摘要明显未能说明发明技术方案的主要技术特征,或者所附摘要不是说明书的附图之一,审查员可以通知申请人补正,或者依职权指定一份,并通知申请人。
2.附图的大小和清晰度应保证当图纸缩小到4cm× 6cm时,仍能清楚地分辨出图纸中的所有细节。
3.摘要可以包含最能说明发明的化学式,该化学式可以视为摘要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