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一段你以前见过的用无序单词写的英语段落。

你认为这能行吗?

我觉得汉字可以表达声音,英语也可以表达意思。

刚看到一个博客,内容都是和“中国人”有关的,挺有意思的(虽然评论褒贬不一)。以下供大家讨论。因为我贴的中国文学也有这方面的一些意思,所以...

汉字可以表达声音,英语也可以表达意思。

我和一个印度朋友谈论中西文字的比较。他认为汉字太难记,太难写,而且不能表达声音。偶然看到《余京先生误解了汉字和古埃及文字》一文,于是通过向佛祖献花,向印度人做了一点中国文化知识的普及:汉字虽然还保留着象形的特点,但除了象形之外还有其他的造字方式,也在一定程度上表达了读音;汉字经过几千年的演变,已经远离了最初的形象,所以不是象形文字,而是logographic,有时也叫表意文字或表意文字,但并不严格。严格来说,汉字在表意文字系统中属于语素音节。西方文献也认为,汉字在公元前2000年左右从象形文字变成了语标。

那么英语能表达意思吗?中国的一些英语老师经常举“眼睛”为例,认为它是一个象形文字,意思是鼻子两边各有一只眼睛。还有“床”,像是中间可以睡的床。但其实这只是巧合,而且是屈指可数的。

所以我补充了一句,汉字虽然难记,但是写出来之后很容易辨认。比如“哭”字在中国各地无论怎么读,一眼就会在你的脑海里形成一个“哭”的形象,这就是“表意文字”的优势。这位印度朋友不同意我。他认为,英语虽然是音标,但从小学习英语的人,早已建立了原本纯语音的单词与具体形象的联系。换句话说,说英语的人,只要看到一个熟悉的单词,脑海中也会产生形象联想。比如英国人看到微笑这个词,也会联想到一个-:)。而且,英语还有一个特点。只要把一个单词的首字母和最后一个字母写出来,即使中间的字母顺序颠倒了(电脑快速输入时经常出现这种情况),虽然无法发音,但并不影响阅读理解,因为这些字母已经和一个特定的意义联系在一起了。这也证明了英语不仅是表音文字,也是表意文字。如果你不相信我,请阅读以下内容:

我在一所中学学习,它不知道在哪里,也不知道在哪里,唯一的问题是在哪里。这个集合可以是一个toatl mses,你可以把它放在这里。这是因为我们不是把它本身当作一个词,而是把它当作一个词。

读者朋友们看懂上面这段话了吗?从中我们可以得出什么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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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一位网友的回复,也供参考:

(part1)我想对博主的文章发表一些个人看法:

首先,我认为博主列举的例子的现象并不是英语的表意功能造成的。这是由于人的视觉障碍。我就称之为“先入为主的视觉现象”。

博主列举的那一段“话”的原话,基本都是我们平时习以为常的话(高中毕业应该背得滚瓜烂熟)。在学习和使用这些英语单词的过程中,我们已经在大脑中记住了这些单词的整体形象,但一旦这些单词像你说的那样写得杂乱无章——“只要写出一个单词的首尾字母,中间的字母顺序甚至是颠倒的。”因为我们在学习生活中没有花时间去记忆这些杂乱无章的单词。也就是说,乱序词起到的是“发起者”的作用,而不是具有表意功能的英语单词。这样事件的发生,不一定只是这个“乱序词”的专利。当一些图像相似(即拼写相似)的单词出现时,也会触发这种现象。我本想举个例子来证明我的观点,但是我英语不好,四级过了四次。所以想不通。但是,我坚信,这种现象在你的生活和学习中应该时有发生。这个例子就是我们平时读错、念错的。)也就是说,你目前看到的这个词,在你的脑海中触发了一个和另一个词很像的词,而这个词往往是你最熟悉的词,所以同一个词往往会导致不同的人用不同的词。

(第二部分)

另外,这种现象并非英语独有,汉语中也存在。我在医生服务坛子里泡着的时候,发现了一个帖子《皮包手术的真相》,点进去才发现上当了。上面写着“请看一下作为包皮的皮包”。这是因为当我们进入医学论坛的时候,包皮这个词是我们脑海中最熟悉和先入为主的词,所以当我们看到皮包的时候,我们以为那是包皮。虽然这个例子和英国的略有不同,但是它的理论是一致的。

其次,仔细看看你引用的话。其实,除了“只要把一个单词的首末字母写出来,中间字母的顺序就反过来”这种“显规则”之外,还有一个“潜规则”——一个单词中起主要发音作用的字母顺序没有变,或者说变化很小。注意,我说的是从前到后的发音顺序。举个例子来分析:

Aoccdrnig

这个“字”里的主要发音字母是“a c d”,这个顺序没有变。再加上上面提到的“先入为主的视觉现象”,就不难解释这个词的读音和意义与词的根据接近了。试想,如果这个“词”单独出现,就会变成ainrodccg、adniorccg或者其他没有上下文的东西。还有人看到会想到依吗?别人可以自己查,大概也不会脱离这样一个构词法的“潜规则”。有一点例外是Elingsh,主要发字母e g l sh,但只做了一点小改动,G和L的顺序做了调整。只有一些特征字母组合还存在,比如“ing”。结合上下文和“先入为主的视觉现象”的原因,不难认为是英语。但是英语这个词却因为首字母大写的e而深深的印在了我们的脑海里,有一次我的一个同学把英语这个词写出来,列出来让我认,但是我看了好久都没有看到。后来发现不止我一个人有这样的问题。这进一步证实了我之前提出的“先入为主的视觉现象”的正确性。写到这里,我想到了另一个现象。在中国学英语的学生,基本上很难读懂全大写字母的英语文章,因为在学习英语的过程中,大部分的语言学习环境都是小写字母。所以当我们看到大写字母时,我们必须有一个将其转换为小写字母的过程。这些都证实了先入为主的视觉现象对我们大脑的影响有多大。

另外,很明显,这一段字母乱序并不影响阅读,因为它结合了上下文判断和英语习语的作用。

(第三部分)

最后,博主的文章提到了一位印度朋友的观点:“虽然英语是音标,但从小学习英语的人,早已建立了原本纯语音的单词与具体形象的联系。换句话说,说英语的人,只要看到一个熟悉的单词,脑海中也会产生形象联想。比如英国人看到smile这个词,也会联想到a-:)”从这段话中我们可以看出,这位印度朋友自己也承认,看到smile时脑海中浮现笑脸的现象,来源于“从小学习英语的人,早已建立了原本纯粹是语音和具体形象的单词之间的联系”。从这一点可以看出,这种形象画面与英语单词建立联系的基础是在长期学习英语的过程中产生的。也就是说,如果你没有长期学习英语,在英语环境中长大,你就不会想到看到微笑时的笑脸。换句话说,这是人的因素,而不是语言本身的功能。这和汉字不一样。如果你给没学过中文的外国人看一个“笑,哭”,他们不需要长时间学习就能和特定的形象建立联系。究其原因,汉字的起源本身就来自于形象化的图形,换句话说,这是汉字本身的功能特性。

基于以上原因,我个人认为英语在不同文化的国家或地区使用时,会带来一些表意的变化(比如现在网络上流行的TT,意思是压抑的眼泪;XD代表笑得眯起眼睛的笑脸,但这些都是网上的,没有发音,只有符号,没有文字。可能还有更多其他的改变方式。但它本身就是拼音文字,不具备从字体表达意思的功能。更不能因为博主列出的字母顺序混乱的单词组成的段落不影响阅读,就说英语有表意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