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非公司全职员工)以公司名义申请专利。如果专利是有益的,应该如何划分?
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合同约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的,从其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是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合同约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的,从其约定。
扩展数据:
该专利申请的相关要求规定:
1.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者进口该专利产品,不得使用专利方法和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者进口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2.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或者进口其专利产品。
3.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
垫江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