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收费吗?
法律分析
在行政诉讼中,当事人依法享有广泛、平等的诉讼权利,同时承担必要的诉讼义务。当事人享有诉讼权利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履行诉讼义务是为了维护诉讼秩序,保证诉讼顺利进行。行政诉讼对于保证一个国家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不受行政权力的侵犯具有重要意义。行政诉讼费用是行政诉讼当事人支付的费用,依法应当由当事人承担并向人民法院缴纳。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鉴定费、勘验费、证人补助费和差旅费、宣传费、诉讼材料复制费、其他执行费以及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当事人支付的其他费用。治安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元至30元;每件专利行政案件交纳50元至400元;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争议金额按照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支付。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各100元;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50元。(六)当事人对案件管辖权提出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三)、(六)项规定的范围内,制定具体支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