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专利和方法专利的保护范围
一、产品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
产品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一般应该包括具有相同特征、结构和性能的产品,这是比较确定的。
产品发明专利的保护不应局限于说明书中所述的方法,任何以其他方法制造的相同产品都将有利于侵权。因为说明书中描述的产品制造方法一般仅用于说明产品的可实施性,而不应用于限制权利要求书中描述的产品的权利保护范围。
二、方法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
方法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包括制造方法、操作方法和其他发明专利,一般应包括具有相同特征、参数和效果的方法。仪器、设备、工具、设备等。实施该方法所使用的发明不应限制该方法专利的权利保护范围。
第三,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
实用新型可以是专利产品的实用新型,也可以是非专利产品的实用新型。实施由前者取得的实用新型专利的,必须与产品专利的专利权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
由于实用新型发明是基于已知产品(或方法)的,其专利保护范围只能限于权利要求书中直接提及的用途的保护,说明书也仅限于一些阐明性的说明。
法律依据
专利权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结构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新的实用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组合以及色彩、形状、图案的组合的全部或者部分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第六十四条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书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和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书的内容。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图片或者照片所示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示产品的外观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