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科技学院转专业。
为合理配置教学资源,引导学生理性选择专业,学校根据专业分布结构和招生情况,将专业分为A类(严控专业)和B类(非严控专业)。符合以下六种类型和条件之一的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
(1)第一类:成绩优异的高一至高二学生。
(二)第二类:自愿参加与中科院软件所合作的卓越工程师培养项目、国际合作交流项目等专项办学项目并通过项目选拔的学生。
(3)第三类:真正有特长和兴趣转专业,并能通过转专业充分发挥特长的初二至初三学生。在政府部门或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的全国学科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排名前3);
或在政府部门组织的省级学科竞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前2位),或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获得成果或奖励的学生对拟转专业领域表现出特殊兴趣和特长,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转到与其专业对应的B类相关专业:
专业排名中平均绩点达到前30%;或获得学校相关专业3名副教授及以上教师的联名推荐。
(4)第四类:不适合在原专业学习的学生。包括:1。对原专业学习确有困难(应提供充分材料说明情况),无法继续完成原专业学习任务的学生。
这类学生只能转到B专业。2.被查出患有某种疾病或身体缺陷的学生(隐瞒既往史者除外),有学校指定的二级医院诊断的原始病历和诊断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可继续在其他专业学习。这类学生只能转到B专业。
(5)第五类:退役复学的学生。参军入伍、退役返校的学生,可依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入伍新生和退役后入学办法》等国家相关文件申请转专业。
(六)第六类:辍学创业的学生。休学创业的同学,复学后可以申请转B类专业。转专业的报考人员不得有旷课和取消考试资格的现象。
学籍管理
(1)转专业学生按转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学习,学校按转专业要求审查其毕业和学位申请资格。
(2)学生转专业前所修课程的成绩会如实记录在成绩单上。转入院校时,应按照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对学生在原专业所修课程的类别和学分进行认定和转换。
(3)转专业需要选课,但转出专业未选课,或已选课但低于转入专业要求的学时和学分的类似课程,转入专业发现不能满足继续学习要求的,需重新选课。重新注册的课程实行学分学费制。
(4)当原专业与转专业培养计划相差较大,且补课或学分较多(理工科20学分以上,文科25学分以上)时,必须降级。
(5)保留资格期满后申请入学的学生,休学期满后申请复学的学生,因学业原因申请降级的学生,因原专业停学不能继续在原专业学习的学生,经主管校长批准后,直接在相近专业入学。
以上内容请参考官网-金陵科技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