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与知名企业技术合作中存在的问题
完善国有企业创新型经营者的选拔任用和激励考核机制
企业经营者对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追求是国有企业自主创新的内在动力。因此,必须改革和完善国有企业经营者评价体系,加大自主创新激励力度,从而激发国有企业经营者的创新热情。
虽然有些国企在现有体制和激励机制下自主创新很突出,但不具有普遍性。对于所有国有企业来说,促进其自主创新的有效保障只能是一系列科学合理的激励制度安排,主要是对国有企业经营者和重大创新人才的考核制度和薪酬制度。有关部门要将工业国有企业科技创新投入产出绩效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其经营者评价指标体系,将管理人员和R&D人员对企业、行业和国家的自主创新贡献与其长远利益和荣誉挂钩,建立奖优罚劣的长效机制。国有企业自主创新的考核可以通过建立一系列指标体系来衡量技术创新对企业的贡献率。评估机制有效性的关键在于衡量指标体系的科学构建。评价指标的设置要灵活,针对不同类型的国企设置不同的评价指标。要把党管干部原则和市场化选人用人结合起来,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经营者,创新选人用人机制。建立“能上能下、竞争上岗”的动态用人机制,为建设高素质的经营者队伍提供制度保障。考虑到国有企业管理者任期有限,创新投入周期长、见效慢、风险大,需要在考核中把合理的科技研发投入作为利润对待,让企业管理者消除后顾之忧。
营造国有企业优胜劣汰、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体制
公平充分的市场竞争,以及自主创新带来的合理权利和超额利润,是国有企业自主创新的外部驱动力。只要国有企业还存在权力寻租和资源垄断,还有低成本获取生产要素的特殊资质,大部分国有企业就不会去争取自主创新。因为创新总是有巨大的潜在风险,一方面需要高投入,另一方面不仅短期内不能获得相应的回报,还可能面临失败。尤其是在法制不健全、专利保护不当的情况下,创新者的“良币”往往被模仿者的“劣币”所淘汰。
在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下,企业自主创新的基本动力来自于对创新的渴求,这种渴求是自发的、强烈的,因为企业没有创新就无法生存,更谈不上发展。企业自主创新水平越高,就越能立于不败之地,获得创新效益。
因此,提高国有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一方面要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另一方面要打破国有企业不合理、不必要的垄断地位,引入竞争机制,让国有企业与国有企业、非国有企业有充分竞争的机会,使自主创新成为国有企业的必然选择。加强市场体系建设,强调市场竞争的作用,优化国有企业技术创新资源配置,可以实现消耗最小、效率最大、效益最大的目标。
创新型国有企业应凭借自身的创新实力,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尤其是国际市场竞争。国有企业是占据我国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点行业,其特有的行业垄断性决定了企业的垄断利润。作为创新型国有企业,只有在市场竞争中积极提升创新实力,才能形成持久的、坚不可摧的竞争优势。
进一步增加R&D投资,提高R&D资金使用效率。
进一步加大R&D资金投入,提高R&D资金使用效率,是提高国有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保障。长期以来,中国企业对R&D基金的投入不足,R&D基金人均支出仅为美国的1.2%,日本的1.1%。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支出占其销售收入的比重多年来一直低于1%,而主要发达国家已达到2.5%至4%。目前国家科技政策鼓励企业加大自主创新投入,国企在这方面应该起带头作用。国有工业企业要积极建立R&D专项资金制度和R&D投资持续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确保企业R&D创新投资水平随着企业发展不断提高。国有企业应进一步拓宽R&D投资的资金来源。除自身资金积累外,还应广泛吸收政府补贴、资本市场、银行、风险基金等多种渠道的R&D支持资金,为企业筹集自主创新研究资金提供更广阔的资金渠道。与此同时,我们将继续促进与金融部门的合作。通过加强国际自主创新技术合作,企业可以从国际合作中获得自主创新资金,建立和完善多元化、多形式、多层次的技术创新投入机制。
在增加资金量的投入时,不能忽视资金利用效率的提高。为此,国企首先要提高科研开发软实力,提高企业识别风险、及时发现市场机会的能力;二是要提高科技成果产业化率,加强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如加强科研与市场的结合,加大资金投入,提高产业管理能力等。
整合国内外创新资源,推动国企民企协同创新
自主创新不等于闭门创新,整合国内外创新资源是国有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必要途径。国有企业要顺应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和要求,推进平等互利的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积极参与国际科技项目,在更大范围和更高水平上引进、消化、吸收先进科技成果。
具体来说,国有企业可以通过参与国际合作研究、设立海外R&D机构、并购国外科技企业、购买国外先进技术、聘请国外专家等方式,整合利用国际创新资源,弥补自身短板。国有企业要通过协同创新,主动开展技术研发和重大研究。协同创新可以在同行业的上下游企业之间进行,也可以在不同行业之间进行。可以通过建立企业技术创新联盟、搭建企业技术创新R&D平台等方式,让创新资源对接共享,为国有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有力支撑。比如依托北京科技大学和东北大学、鞍钢集团等大型生产企业,联合上海大学等高校和钢铁研究院等科研院所,成立钢铁技术协同创新中心,致力于先进钢铁产品的研发和国家急需钢铁产品的开发,就是很好的尝试。
国有企业应通过各种机制和渠道积极加强与R&D民营企业的创新合作。特别是涉及到国家重大重点工程和行业整体利益、公共利益、公益事业时,国企要主动与民企联合,打破彼此之间的隔阂和壁垒,朝着大目标、大方向共同努力,携手合作,协同作战,充分挖掘各自潜力,发挥各自优势,实现资源效益最大化。
当然,国有企业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为增长、结构调整和中国经济转型升级保驾护航,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比如加快人才队伍建设,营造创新创业的文化氛围和生态环境,坚守制造业主业等。但当务之急是全面深化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国企经营者的企业家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