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及2010年青海、天津、重庆、西藏、宁夏、陕西合格高级会计师名单。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

关于提交2014年度高级会计师考核材料的通知

任山社函[2014]第1072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财政局,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级有关部门人事处(干部处),中央在陕有关单位人事处(干部处):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安排,2014陕西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继续采用考、评、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做好2014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 * *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具有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积极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服务;

2.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在单位从事财务管理或会计工作(含会计管理岗位);

3.按规定完成上一年度(含2014)财政、人社部门继续教育学习;

4.取得A、B级外语考试资格证书或资格通知书(有效期内)符合《关于转发贯彻人事部关于改进职称外语考试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陕人发〔2007〕52号)和《关于职称外语考试免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陕人发〔2007〕1265438)

5.获得计算机应用能力五个模块的证书;

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条件按照《关于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办〔2005〕34号)执行,同时2014年已满45周岁的会计人员可申请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

6.持有高级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证书(有效期内)。

(2)学历(学位)和资格。

取得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含会计师、审计师、统计师、经济师,下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高级会计师资格:

1.取得博士学位并取得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后满两年,从事会计工作满两年;

2 .取得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满4年,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大学毕业,取得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满5年,从事会计工作满9年;取得学士学位后,取得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满5年,从事会计工作满13年(提供全部学历原件);

4.大专毕业,取得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满5年,从事会计工作满18年;取得大专学历后,取得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满5年,从事会计工作满23年(提供全部学历原件);

5.中专毕业,取得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满5年,从事会计工作满25年;取得中专学历,取得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满5年,从事会计工作满27年。本条仅适用于县乡单位(市直单位除外);

6.虽不具备上述学历和资格,但取得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满五年后,获得省(部)级“高级会计师”称号,无一例外可申请会计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并可免试外语。

(3)学术水平。

取得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后,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出版的有ISBN号的会计专著或译著中,我写过一些5万字以上的专著,翻译过3万字以上;

2.在国际ISSN、国内CN的经济类学术期刊上发表至少2篇财务会计论文(每篇2000字以上)。在增刊、专刊、专刊、随笔、画册上发表的论文不能作为综述论文;

3.用ISBN出版发行的会计教材,我写过两万多字。

(四)专业技术工作及成果。

取得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后,近五年(2009-2013)年度岗位考核中取得优秀等次的次数应在2次以上,同时符合下列2项以上(含2项)条件:

1.主持的财务会计工作达到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要求,被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认定为优秀单位。

2.负责或已编写、修订的单位或企业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或内部控制制度、财务预算、会计岗位操作规程、会计监督检查方案,经批准实施后效果明显。

3.立足本职工作,参与管理,当好领导的参谋,在增收节支、降低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和突出成绩的。

4.作为第一作者,撰写过3篇以上财务分析报告或专题调研报告。报告主题鲜明,层次清晰,文字通顺,分析透彻,建议切实可行。

5.主持或承担经设区的市以上批准的财务、会计方面的科研项目,有创新性或独创性,对实际工作有指导意义,成果通过鉴定。

6.在开展内部审计、检查和纠正错误、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过程中,通过研究报告和管理建议书提出重要的建设性意见,被本单位采纳并实施,取得显著成效。

7 .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承担者,承担2项以上市级重点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经济可行性论证,或2项以上大中型企业改制、上市、重组、清算等项目;或作为项目负责人,担任大中型企业年度审计、资产评估、管理咨询等项目3次以上。

8.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重大经济问题或偷税、走私案件的检查,或受司法部门委托对疑难、复杂的经济案件进行会计和司法鉴定,其工作成果对案件的侦破、定性和处理起重要作用。

对于上述工作成果和业绩,申请人应提供相关、充分的原始材料或其他证明材料(填写体系表中的项目,不少于5项)。

第二,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2014陕西省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条件的人员,应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的书面申请。

(2)单位公示。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在报送评审材料前,将申请人的考试情况、基本情况、专业技术工作情况和主要业绩成果向本单位全体职工公示,为期一周,征求群众意见。对意见大或弄虚作假的人,不得推荐举报。各单位提交的材料应出具公示信息和证明,并在审查表的意见栏中注明公示结论。

(三)提交审查和答辩材料。

1.省直单位会计人员的评价材料应由省级主管部门严格审核,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经审核后报省财政厅会计处。

2.省级以下单位会计人员评价材料报市(区)人社局初审,市财政局负责审核汇总后报省财政厅会计处。

3 .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会计人员,由各级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按其隶属关系分别向同级财政部门推荐申报。

三。提交材料的要求

陕西省2014高级会计师资格材料继续网上申报,提交以下纸质材料备查。

(一)1主管单位或市(区)人社部门推荐信。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双面打印;专业技术人员考试登记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1份系统自动生成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汇总表;本人签署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及成果1份(不少于5项),以上表格全部装入1透明文件袋。

(3) 1本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公示证明复印件。

(4)单位出具的以求实为主的专业技术工作和成果的总结、推荐材料1份,总结、推荐材料中的姓名必须用“本人”代替,单位名称必须用“本人所在单位”代替,不得出现单位的真实姓名和名称。

(5)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学历证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证书、有效期内的职称外语水平考试证书或符合免试条件的有效证明、有效期内的计算机考试证书或符合免试条件的有效证明、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与以下(六)获奖证书中的复印件装订在一起,并注明内容。

(6)现服务期内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本单位相关部门盖章确认,复印件与上述(5)中的复印件装订在一起,并标明内容。

(7)能代表本人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理论水平的作品(需提供原始书刊)。除提供工作原件外,还应附有工作总结,并由单位财务、人事部门出具鉴定意见(即证明申请人在完成工作中的作用,如有社会现实意义,还应证明其在社会或单位经济效益方面的成就)。

(8)异常申报申请人还应提供1份个人业务自传。主要说明破格申报的条件和理由,重点说明现任工作期间的突出工作和成绩。

(9)材料装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表、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汇总表、高中会考证书、外语考试证书、计算机考试证书原件、推荐信、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业绩、著作不装订。其余材料按《陕西省会计高级职称资格评审答辩量化评审表》中的项目顺序装订,封面编制装订目录及页码。个人申请材料要求用硬塑料盒(文件盒规格)提交,盒子上写申请人的名字,盒子上附有用这个盒子提交的材料清单。

四、材料填充及其他注意事项

(一)各种表格在电脑上按要求填写然后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专业技术人员评审登记表》是省人社厅统一印制的表格,在陕西省会计网区下载,填写后再打印(可手工填写);其他材料(包括复印件)统一为A4纸。

(2)在“基层单位意见”和“申报单位意见”栏中,要明确描述被推荐人的业绩和推荐其评价高级会计师的理由。

(3)申请表中的相关内容、工作业绩、著作等材料必须是现任工作期间形成的,无需提供获得现任工作资格前的材料。

(四)基层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应认真核实被推荐人的有关材料,对被推荐人的专业技术工作和业绩总结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五)申请材料由省级主管部门和市(区)财政部门一次性报送省财政厅会计处。

(六)材料审查完毕后,由本人在答辩现场取回。

动词 (verb的缩写)在线报纸材料的申请流程

申请人于2014、18年2月24日登录“陕西会计”网站(snkj.sf.gov.cn),点击“高级会计师鉴定材料申报系统”,按照网页提示和要求填写申请信息材料,包括个人相关信息、论文2篇、著作或教材、年度考核聘用、主要专业技术工作简历、现任信息等。申请人提交申请后,会计管理部进行网上远程审核。评审通过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评审总结。申请人打印审核汇总,携带提交材料到省市会计管理部门进行现场审核并缴费。支付成功后,费用不予退还。复审通过后,将电话或短信通知考生答辩时间、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