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和专利的区别

法律分析:商业秘密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能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保守秘密的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商业秘密是“不为公众所知”的,即只要不是业内熟知的普通信息,能够保持与普通信息最低秘密性或新颖性差异的信息就构成商业秘密。专利是发明创造,即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被授予发明创造的专有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不得以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款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违反约定或者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商业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