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
报酬收入
版税收入
利息、股息和红利收入
财产租赁收入
财产转让收入
意外收益
问题2:什么收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1。合法收入是免税的。下列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税法第四条)
(1)奖金。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保等方面的奖金。省级部委、国务院和军级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授予的;
(2)债券利息。国家发行的国债和金融债券的利息;
(3)补贴。* * *按照国务院规定发放的特殊津贴和国务院规定的免税补贴、津贴;(规则13)
(4)救济基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留用的福利费或工会经费中支付的个人生活补助费;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救济金和抚恤金;(规则14)
(5)保险赔偿。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赔偿金;
(6)复员费。军人转让费、复员费;
(七)安家费和退休费。按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辞职、退休工资、退职工资、退休生活补贴;
(8)外交官的收入。按照中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外交代表、领事律师和驻华使领馆其他人员的所得;
(9)协议免税收入。中国签署的国际公约、协定规定免税的所得;
(10)其他收入。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2.下列收入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94]财税字第20号)
(1)奖金。个人因举报、查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获得的奖金;
(2)手续费。代扣代缴个人手续费,以及按规定取得的代扣代缴手续费;
(三)房地产转让收入。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所得;
(四)延期退休收入。已达到退休年龄,但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的高级专家,其延长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视同免征个人所得税。
3.外籍个人的下列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94]财税字第20号)
(1)生活费。外籍个人以非现金或报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安置费、洗衣费;
(2)旅行津贴。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获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
(3)其他费用。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语言培训、子女教育等费用,经审批合理的;
(四)股息收入。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4.外国专家的工资收入免税。下列外国专家的工资、薪金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财税字〔94〕20号)
(1)根据世界银行特别贷款协议,由世界银行直接派遣来华工作的外国专家;
(二)联合国组织直接派遣来华工作的专家;
(三)为联合国援助项目在中国工作的专家;
(四)捐赠国派往中国从事无偿援助项目工作的专家;
(五)根据两国签署的文化交流项目来华未满2年的文教专家的工资待遇由国家负担;
(6)根据我国高校国际交流项目来华工作的专家的工资薪金收入由国家承担;
(7)通过民间科研协议来华工作的专家的工资、薪金收入由该国机构承担。
5.农业税纳税项目免税。个体工商户或个人专门从事种植、养殖、饲养、捕捞。其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农业特产税、牧业税范围,且已纳税的,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94]财税字No。第二十届)
6.股息和红利所得免税。对个人从基层供销社、农村信用社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94]财税字No。第二十届)
7.非工资收入是免税的。下列不属于本人工资项目的补贴、津贴或收入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国税发[1994]89号)
(1)独生子女费;
(2)儿童保健> & gt
问题3:什么个人收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1。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福利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凡符合该法第四条第(四)项规定的福利费,均免征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进一步解释: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贴。国税发(1998)第155号解释,生活补助费是指因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对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工会经费中支付的临时生活困难补助费。
比如困难补助费、救济费、医疗补助费、职工疗养费、工伤赔偿、丧葬费、抚恤金、独生子女费、按规定从企业福利费中支付的职工安置费等,都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不能免征个人所得税的福利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定生活补助费范围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规定,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超过国家规定的比例或者基数从福利基金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和补助;
(二)从福利基金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补贴和补助;
(三)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脑等不属于临时性困难补助性质的费用。
比如,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定从福利费中支付给职工的取暖、防寒、防暑等补贴,应当并入职工当月工资薪金一并征收个人所得税;企业从福利费中发放的中秋月饼、端午粽子等非货币性集体福利,应按照市场价格、进价或其他价格折算成等额货币,并入当月职工工资薪金,一并征收个人所得税;企业自办食堂或者在餐厅固定午餐的,应当与餐厅进行结算,并将餐费分解到每个员工名下并入员工当月工资薪金,一并征收个人所得税。
此外,企业给予职工的节日补贴,每月的午餐费和无统一餐费的补贴,以及按标准支付或按月发放的货币化住房补贴、交通补贴、车改补贴、通讯补贴等,不再视为福利费,应纳入工资总额管理,征收个人所得税。
企业职工福利基金包括哪些?
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支出,包括支付给职工或为职工发放的各种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如:
(1)为职工医疗保健和生活支付或给付的各种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出差医疗费、尚未实行医疗统筹的企业职工医疗费、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费补贴、职工疗养医疗费、对自办食堂的财政补贴或对未办食堂的职工统一供午餐的费用、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采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二)职工困难补助,或者由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用于帮助和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
(三)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安置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差旅费等符合企业职工福利费定义但未列入本通知项目的费用。
问题4:目前什么情况下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3500。
个人工资扣除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费用后超过3500的部分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问题5:什么收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1.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动词 (verb的缩写)版税收入
不及物动词版税收入
七。利息、股息和红利收入
八。财产租赁收入
九。财产转让收入
X.意外收入
Xi。其他收入:
其他应纳税的所得,由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所得项目有:
(1)个人获得蔡冠深中国科学院院士荣誉基金会授予的中国科学院院士荣誉奖。
(2)个人以超过国家规定的利率和保值补贴率获得银行部门支付的存款红利。
(三)个人因用人单位缴纳相关保险费而获得的优惠收入。
(4)保险公司按同期银行储蓄存款利率向保险期间未脱离危险的人身保险人支付的利息(或以其他名义支付的类似收入)。
(五)个人股东从证券公司取得的吸引大股东在公司开户并将取得的部分交易费用支付给大股东的返利收入或交易费用返还收入。
(六)个人取得部分单位和部门在年终总结、各种庆典、业务往来等活动中,向其他单位和部门的有关人员发放现金、实物或者有价证券。
(7)辞职风险基金。
(八)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报酬的。
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难以界定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
问题6:什么收入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问:哪些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不缴纳个人所得税?答:劳动部《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指出,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基金、津贴补贴、延长工作时间支付的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工资”是工人劳动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职工的下列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1)单位支付给职工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助费等。;(二)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等劳动保护费用;
问题7:个人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条件是什么?第一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无居所的个人,或者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应当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二条下列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5.报酬收入;
6.版税收入;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金收入;
9.财产转让所得;
X.偶然收入;
十一、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收入。
问题8:工资20分应该交多少个人所得税?
是3500元/月;
月收入扣除3500元和社保后,作为
。
收养超级
计算,即每月净收入和
德娜
相应的税率(
)计算。
净收入:
1.3%税率不超过1500元。
2.& gt税率1500≤4500 10%
105
3.& gt4500≤9000的税率为20%
555
以此类推***7(参见
)
例如:
1.月薪9000元,扣除社保500后,
3500,
=5000元,对应第一
税率,
应付的
=5000*20%-555=445元
2.月薪7000元,扣除500社保后,
3500,
=3000元,对应第二档税率,
应付的
= 3000 * 10%-105 = 195元
3.月薪5000元,扣除500社保和3500起征点后,税基为1,000元,对应第一档税率。
应付的
税=1000*3%=30元。
问题9:哪些人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税法规定,中国公民(不含港澳台同胞,下同)、个体工商户和在中国境内有所得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港澳台同胞,都是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至于以上纳税人是否应该缴纳个税,应该缴纳多少税,就看你取得了多少应纳税所得额了。应纳税所得额不同于取得的所得,需要按照税法规定以取得的所得为依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以常见的“工资、薪金所得”为例,应纳税所得额=取得的收入-免税收入-费用扣除,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
其中包括:
1。免税收入包括:个人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2。目前,费用扣除额(即所谓的“起征点”)是中国公民法定的800元,各地执行情况不一。但自2006年6月65438+10月1起,统一执行1 600元的国家标准。
3。税率为5%-45%。由于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比较复杂,因此转化为使用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的简化算法。具体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详见税率表: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
0-500、5、0
500-2 000、10、25
2 000-5 000、15、125
5 000-20 000、20、375
20 000-40 000、25、1 375
40 000-60 000、30、3 375
60 000-80 000、35、6 375
80 000-100 000、40、10 375
超过100 000,45,15 375
所以,只要取得应税所得的个人,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关于补充问题。
如果问题中提到的3000元是工资性收入,那么你需要根据你的实际情况和当地的费用扣除标准,按照上面的公式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按照上面的税率表计算。举个例子,你工资的20%,也就是600元,没有其他免税收入,800元扣除地方费用,那么应纳税所得额=3 000-600-800=1 600元,应纳税额= 1 600 * 10%-25 = 65438。由于2006年6月65438+10月1,费用扣除修改为1 600元,所以应纳税所得额= 3 000-600-1 600 = 800元,应纳税额=800*10%-25=55元,比前者少。
如果题目中提到的3000元是工资的应税所得,直接查上面的税率表,那么你应该缴纳的税就是:3000 * 15%-125 = 325元。
问题10:什么是个人所得税,什么情况下需要缴纳,应该如何计算?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是居住在中国境内和不居住在中国境内但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人,包括中国境内公民、在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
个人所得税分为境内所得和境外所得。主要包括以下11项:
1,.工资薪金收入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其他与受雇或者受雇有关的收入。也就是说,个人所获得的收入,只要是与其职务、就业相关的,不论其所在单位的资金支出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都是工资薪金的征税对象。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包括四个方面: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城乡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等行业的生产经营所得。
(二)个人经* * *有关部门批准取得营业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等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三)、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所得,即个人从事临时性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四)、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应税所得。
3.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所得
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承包经营、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饰、安装、绘图、检测、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同行评议、书画、雕塑、影视、录音、录像、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济服务、代理服务等活动取得的所得。
5.报酬收入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以图书、报纸形式发表其作品取得的所得。这里所说的“作品”,是指可以在图书、报刊上发表的作品,包括中外文字、图片、乐谱等。“个人作品”包括本人作品和翻译作品。个人因其身后作品获得稿酬的,按照稿酬所载项目征税。
6.版税收入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著作权、商标、非专利技术等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使用权的收入不包括稿酬收入。对作者公开拍卖(竞价)其本人文字作品的原件或复印件取得的收入,按特许权使用费征税。
7.利息、股息和红利收入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是指个人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和购买各种债券的利息。股息又称红利,是指股票持有人根据股份公司章程定期从股份公司获得的投资收益。股息又称公司(企业)股息,是指股份公司或企业根据待分配的利润,超过股息的利润。股份制企业应以股份形式向个人股东支付股息、红利,即派发红股,并按派发的股份面值计税。
8.财产租赁收入
出租财产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9.财产转让收入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将有价证券、股份、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等自有财产转让给他人或者单位取得的所得,包括转让不动产和动产取得的所得。对个人炒股所得暂不征税。
10.意外收入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取得的所得为非经常性的,属于各种机会性所得,包括中奖、中奖、彩票中奖及其他偶然所得(包括奖金、实物、有价证券)。个人购买社会福利和收集有奖捐款......> & g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