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贵州商学院招生简章
2022贵州商学院招生简章第一章?通则
规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贵州商业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规则二。本章程适用于贵州商业大学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考招生。
第二章?学校简介
规则三。学校全称:贵州商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教育程度:本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贵阳市白云区麦嘉镇26大道1号。
学校简介:贵州商学院,创建于1947,是贵州商业教育的发源地。1952,贵州省教育厅决定接受并设立贵阳上信高级会计职业学校、建中会计培训班、求实会计辅导班、置信会计辅导班三所民办会计教育机构为“贵州贸易中等技术学校”。1961年与贵州粮食学校合并,组建“贵州商业学校”;1987升级为“贵州商学院”;1993更名为“贵州商学院”;2000年,省商务厅将“贵州商业干部学校(贵州商业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并入贵州商学院;2015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更名为“贵州商学院”。
学校位于中国贵阳市白云区,这里是避暑之都。它位于麦嘉河畔,占地978亩。有11个教学单位,面向13个省(市)和自治区招生。本科专业28个(含1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涵盖管理学、经济学、工学、艺术学4个学科门类,4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65438+国家创业与就业基金课程。获教育部新工科建设项目1项,省级教改项目27项,教育部协同教育项目39项,省级教学成果奖5项。建立了省内新型商业实验中心、文化艺术教育中心、双创示范基地。创建了首批国家级众创空间——钱清梦工厂,孵化了262个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训项目,其中国家级61,省级155。学生在全国学科竞赛中获得147项奖励,获得省部级奖励552项。与北京华联、贵州百灵等83家企业开展“校企”合作,推进产教融合、协同育人。
学校是贵州省普通本科高校转型发展第二批试点单位、第六批人才基地(现代商贸物流人才基地)、第四批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拥有哲学社会科学省级创新团队1个,人文社会科学省级示范基地2个,省教育厅工程研究中心2个,特色重点实验室1个。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项,教育科学“十三五”教育部重点项目1,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面上项目2项,省级重大科研项目1,省级科研项目51,部门项目165,横向项目29项。发表学术论文604篇,学术专著21部,获专利93项。获得贵州省一等奖1,二等奖1,三等奖2个,贵州省二等奖1。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学习先进办学理念,加强交流合作。与澳大利亚悉尼国际管理学院合作举办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瑞士西北大学、武汉理工大学等21国内外高校签署合作备忘录,搭建校际交流平台。
第三章?体制
第四条?学校成立了招生工作委员会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学校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相关政策,全面负责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办是学校招生的常设机构,执行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学校成立了招生工作小组,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组长。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管理,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做好招生工作。严禁徇私舞弊,对工作中的违规行为将依据教育部33号令、36号令进行严厉处罚。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六条?我院本科专业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发布、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布的2022年高考招生计划为依据。
第五章?注册条件
第七条?考生根据省级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填报志愿。参加所在省普通高考艺术类统考并上线的艺术类考生,可填报贵州商学院艺术类相关专业。
考生外语不限。入学后,学校会提供英语和日语教学。
第六章准入原则
第八条?学校录取严格按照省级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划定的最低投档线,按照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的安排和退出实行“专业清”的原则。考生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按考生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专业调剂,但专业计划已全部被录取的,予以退档。艺术类考生技术考试和文化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学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确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所在省音乐学专业统考成绩为艺术管理专业技术分数线)。贵州省艺术类考生由学校按照技术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选拔。当考生技术成绩相同时,优先考虑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文化成绩总分相同的,按我省确定的文化成绩总分排序规则排序录取。贵州省外的艺术类考生根据学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意见择优录取。
第七章?费用和奖学金政策
第九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和标准执行。
第十条?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此外,学校还有校级奖学金,奖励各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
第十一条?被学校录取的新生可按政策到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同时,学校通过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社会救助等多元一体的资助体系,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对在我校就读的本省农村户籍贫困户子女,按照国家扶贫政策有关规定,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巩固和扩大扶贫成果。
第八章?颁发学历证书
第十二条?学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并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承认、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商学院相应层次毕业证书,并相应盖章。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和学位证书。
贵州商学院与澳大利亚悉尼国际管理学院联合举办会展经济与管理本科教育项目。学生由双方培训,双方制定教学计划和培训方案,共同授课。这个项目学制四年。“4+0”培养模式,项目学生符合毕业条件和学位授予条件,授予贵州商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九章?补充条款
第十三条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被录取的考生必须按时到校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延期报名。逾期未请假或未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第十五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审核。复审不合格者,由学校视情况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经查,对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学籍。
第十六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本章程由贵州商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联系信息
联系电话:0851—84874637
传真:0851-84872056
纪检监察电话:0851—84602915
学校网站:
学校地址:贵阳市白云区26大道1号。
学校邮政编码:55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