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以实物形式奖励员工是否应该计入所得税?
企业以实物奖励员工,也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收入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所得为实物的,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没有实物凭证或者凭证上标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个人收入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所得为实物的,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没有实物凭证或者凭证上标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有价证券的,按照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如果所得是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应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扩展数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的个人所得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其他与受雇或者受雇有关的收入。
(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设计、装饰、安装、绘图、化验、检测、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塑、影视、录音录像、表演、演出、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等。
(三)稿酬所得,是指个人以图书、报纸、期刊形式发表其作品取得的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商标、著作权、非专利技术的使用权以及其他特许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使用权的收入不包括稿酬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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