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生平事迹

65438-0985任行政院经济革新委员会委员。1988国际红十字会台湾省分会秘书长。现兼任律师事务所主持人、行政院顾问、中央银行及国防部法律总顾问、外交部法律顾问、东吴大学及程池大学法学教授、行政院经济社会条例修订小组成员、台湾省航空发展基金会理事。历任台湾省哈佛大学校友会会长、台湾省商事仲裁协会常务理事、台湾省亚洲专利代理人协会理事、亚洲法律学会理事、台北律师公会理事、台湾省医疗法律学会理事、中国航空发展基金会理事。

1990年4月,被聘为全国会议主席团筹备委员、主席。同年6月,他以红十字会秘书长的身份访问大陆。8月,参与处理“闽号渔船窒息案”和“遣返船倾覆案”。9月,他在金门与红十字会代表举行了会谈,并就遣返台湾海峡两岸的偷渡者达成了协议。165438+10月出任台湾省官方主导的两岸交流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现为行政院、外交部、教育部法律顾问,哈佛大学中国校友会会长。2月,65438当选为台湾省海峡交流基金会秘书长。也是台湾省多所大学的兼职教授。

1992辞去SEF秘书长职务,出任专职副董事长。他批评了台湾省当局的大陆政策,对两岸关系采取了更加积极务实的态度。后来,他辞去了SEF副主席的职务,现在是台湾省红十字会的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