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法律顾问的问题?
《律师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应当就有关法律问题向委托人提供咨询意见,起草、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委托人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从实践的角度来看,律师作为企业法律顾问的工作和作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企业内部运行机制的完善。
企业要合理经营,正常发展,必须有一系列健全的运行机制。企业的管理者可能是业务方面的专家,所以他们擅长奖励机制,但他们可能不太擅长内部风险防范。
比如一些公司公章和合同的管理机制不健全,很多人有机会使用,员工签订的合同内容没有监控。最终在员工调动或与公司产生矛盾时,一旦之前的工作交接不认真,合同履行就会出现问题,甚至会出现利用公司管理漏洞联合第三方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在目前的法律机制下,很多公司都遭受了损失。
二、在日常经营中参与谈判,试用合同,提示风险。
公司为了生存和发展,会不断与外界发生这样或那样的交易,这些交易都是通过谈判和签订合同来确定的。而这个过程就是交易双方权利义务的过程。在这些权利和义务中,既有发展利益,有时也有陷阱和危机。随着法律制度的发展,法律界人士越来越认同合同签订日期的“意思自治”原则。只要合同不违反法律,有时候即使不公平,法官也不会去纠正,因为这是“你自己签的合同”,“你应该充分意识到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在这一交易过程中,检查和审查合同的法律方面越来越重要。
现实中经常有公司来咨询,他们讲了很多自己的理由,都是对方怎么错了。当你让他把合同拿出来,一份一份的检查,然后指着其中的一份或者几份问他,他愤怒的说“签合同的时候大家关系都挺好的,根本没仔细看”,可是白纸黑字,想明白都来不及。有些人也重视权利。前几天一家公司带来一份供销合同,一家外企欠款,已同意在北京仲裁。律师在看合同时,仍然使用10年前的版本,确实约定在北京仲裁,但约定由朝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仲裁委员会仲裁。但从1995年开始,原属于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仲裁机构被撤销,现在北京的此类仲裁应由北京仲裁委员会受理,因此该仲裁条款无效。如果打官司,合同就要在异地履行,只能在异地起诉,会浪费大量人力物力。最大的遗憾是,我有了法律意识,但是因为法律知识没有及时更新,我的权利没有得到最好的维护。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越来越多,法律的重任超出了一个非专业人士的能力。
三、公司合资、合并、分立或投资的法律风险分析,合法经营。
公司发展到一定程度,总会通过公司形式的变化达到新的发展水平,公司形式可能包括合资、合并、分立或投资。无论哪种方式,都不同于单一的交易,涉及到公司下一步的发展方向,也可能会动用大量的公司资金。由于缺乏风险意识,有时公司的利益会受到极大的损害,甚至倾家荡产。
有些公司是通过别人的介绍购买其他公司的股份,没有对公司的流动资产进行专业评估。他们只听介绍,说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后,发现公司实际资产没有那么多,或者虽然做了一些评估和调查,但被收购的公司因为一种业务而生存,但重要客户掌握在某人手中。这个人一旦转移了客户,公司就失去了发展的机会,甚至生存不下去。
4.代理企业,参与合同纠纷等法律纠纷的调解、仲裁或诉讼活动,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下,一个企业要完全避免卷入诉讼几乎是不可能的,就像不吃人间烟火是不可能的一样。而且,再好的法律顾问也不能保证企业不会被起诉。只能说,如果企业和律师平时配合得当,可以尽量合法地为公司谋求最大的合法利益。
诉讼是一门专业性很强的业务,不仅要掌握足够的法律知识,还要运用诉讼经验。从诉讼实践的发展趋势来看,在民事经济诉讼中,法官越来越倾向于由当事人自行维权,尽量不干涉。诉讼中,尤其是质证中,有时多判一句或少判一句也会对案件结果产生影响。那么诉讼当事人对时机的把握就越来越重要,这就需要诉讼经验。
所谓诉讼经验,不仅包括诉讼知识的运用,还包括诉讼程序中对证据的掌握和质证,以及对不同地域诉讼习惯的了解。从诉讼经验来看,专业律师是代理诉讼的最合适人选。如果法律顾问的预防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由企业自己的专门的非律师法律顾问来完成,那么诉讼业务,尤其是有一定难度的,最好由专业律师来做。
综上所述,企业法律顾问参与企业决策、经营、管理、预防和处理各种法律纠纷的作用将越来越重要,企业要想更好的发展,必须重视法律顾问的作用。很多大型公司会设立专门的法律部门,并将法律顾问纳入企业决策层。当然,对于很多中小企业来说,暂时还不需要专门的法律部门,但是法律咨询服务的内容还是要重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