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裁决是具体行政行为吗?
法律分析:行政裁决是一种具体的行政行为。行政裁决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律授权和法定程序,对与行政活动密切相关、与合同无关的具体民事、经济纠纷进行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只有获得法律授权,才能对授权范围内的民事纠纷案件进行审查和裁决。没有法律授权,行政机关不能自行决定和裁决某些民事纠纷案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十九条。仲裁应在法庭上进行。当事人约定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等材料作出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七十六条在药品上市审评审批过程中,药品上市许可申请人与相关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就申请注册的药品相关专利权发生争议的,相关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申请注册的药品相关技术方案是否属于他人药品专利保护范围。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是否暂停批准相关药品上市的决定。药品上市许可申请人和有关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也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与申请注册的药品有关的专利纠纷作出行政裁决。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制定解决药品上市许可审批阶段和药品上市许可申请阶段专利纠纷的具体衔接办法,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