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解答外观设计专利侵权问题!

审查指南规定:“产品设计采用透明材料或者具有特殊视觉效果的新材料的,必要时应当在简要说明中予以说明”。如果你的“透明专利”在简要说明中解释了“透明玻璃”,则认为两个专利有区别。如果不考虑其他情况,仅从这一点来看,两项专利是不同的。

另外,外观设计侵权的判定,不仅要看“图案”,还要看“产品的图案”,也就是说,如果不是同类型的产品,即使图案相同,也不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