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中的优先权
专利法中的优先权原则:1)通过法定程序确定发明创造的权属关系,从而有效保护发明创造成果并垄断市场,以换取利益最大化;2)为了在市场竞争中取得主动权,保证生产销售安全,防止对手起诉自己侵权(遭受高额经济赔偿,迫使其停止生产销售);3)专利权受国家专利法保护,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起诉他人专利侵权,要求赔偿);4)及时为自己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使自己的发明创造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防止他人模仿企业开发的新技术、新产品(构成技术壁垒,他人要开发类似技术或产品必须征得专利权人同意);5)如果你不及时为你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别人就会为你的劳动提出专利申请,进而起诉法院或专利管理机关专利侵权;6)能促进产品的更新换代,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使企业的产品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7)如果一个企业拥有多项专利,是其强大实力的体现,是一种无形的资产和无形的宣传(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不仅是消费者趋之若鹜的有实力的企业,也是政府各项政策扶持的主要目标群体)。21世纪是知识经济时代,未来世界的竞争是知识产权的竞争;8)专利技术可以作为商品出售(转让),比单纯的技术转让更具有法律和经济效益,从而实现其经济价值;9)专利宣传效果好;10)避免展会上撤下展品的尴尬;11)国家对专利申请有一定的扶持政策(如政府颁布的专利激励政策、高新技术企业政策等。),并会给予一些政策和经济上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