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ICP经营许可证的具体流程。。

具体流程如下:

1.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七条: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监管部门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申请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以下简称经营许可)。

2、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局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审查,并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取得营业执照后,应当持营业执照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3.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八条,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备案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主办单位和网站负责人的基本信息;

(2)网站地址和服务项目;

(三)服务项目属于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范围,并已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同意文件。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对完整的备案材料进行记录和编号。

扩展数据: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取得经营许可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或者超出许可项目提供服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倍至5倍的罚款。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履行备案手续,擅自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或者提供超出备案事项的服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关闭网站。

中国政府网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