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审查指南内容简介
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委托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专利局以国家知识产权的名义作出各种决定。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了专利复审委员会,负责对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
为了依法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地处理专利申请和请求,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22条的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了《专利审查指南》。专利审查指南是专利法及其细则的体现,是专利局和专利复审委员会依法行政的依据和标准,也是当事人在上述阶段应当遵守的规则。
本指南以2006版为基础,根据2008年2月27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2010年10月9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修订,并作为国家知识产权局的部门规章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