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设计时,落选单位有补偿吗?

一般情况下,设计招标会对未中标者进行补偿,这是强制性的。

1.赔偿金额没有明文规定,看你的设计数量和难度。业内常规比例一般在设计费的1%-5%之间,可根据设计单位的排名设定不同的补偿标准。补偿单位的数量和金额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2.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对补偿有不同的要求。邀请招标应对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进行补偿,公开招标可以确定一定数量的投标人进行补偿。但无论公开招标还是邀请招标的补偿,前提都是投标人的设计方案符合设计招标文件的要求。

3 .一般使用财政性资金,且设计费达到同级政府规定的集中采购限额标准,需要公开招标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规定需要政府审批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或者国家秘密的;(二)涉及抢险救灾的;(三)主要技术、特定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或者建筑艺术有特殊要求的;(四)技术复杂或者专业性强,能够满足要求的设计机构少于三家且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五)由其他设计机构设计的影响工程功能兼容性的改建、扩建或技术改造工程;(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进行设计招标的其他情形。

4.数额要求根据当地政府和国家发改委规定的定额标准确定。超过限额的,不得进行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