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农民收入由四部分组成,即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

一、农民工资收入

工资性收入,即劳务报酬收入,是农民受雇于单位和个人,依靠出卖自己的劳动而获得的收入。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农民工在非企业的收入,二是当地企业的收入,三是当地农村常住人口在外地的收入。简单来说就是打工赚的钱。

第二,财产性收入

财产性收入是指资本、技术和管理以及社会生产生活活动所产生的收入。即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和不动产(如房屋、车辆、收藏品)的收入。包括转让财产使用权取得的利息、租金和专利收入;财产经营的股息收入和增值收入等。这简直就是租房、租地等赚的钱。

第三,家庭经营收入

指与家庭经营有关的收入,主要指农产品销售收入。

第四,转移收入

是指国家、单位和社会组织对家庭进行的各种转移支付以及家庭之间的收入转移。包括政府的退休养老金、失业救济金和对个人收入转移的补偿;辞退费、保险理赔、住房公积金、家庭之间的赠与和赡养等。农民的转移性收入主要是指政府的各种财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