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增值税免税?

法律分析:免征增值税意味着没有增值税。免征增值税的项目:个人转让著作权;残疾人个人提供应税服务;航空公司提供飞机喷洒农药服务;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及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提供的应税服务;境内单位和个人向境外单位提供电信服务免征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免税项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免税项目: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避孕药物和用具;古书;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实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免费提供的进口物资和设备;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残疾人专用物品;其他个人出售并由自己使用的物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下列物品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器械;

(3)古旧书籍;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实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提供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的残疾人专用物品;

(七)出售自用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和部门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第十六条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单独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不单独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减免税。

第十七条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