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行政诉讼中的证据

法律主观性:

专利行政诉讼一般包括以下证据问题:

1.专利行政诉讼中的证据主要指书证、书证和电子数据。证人证言等。,且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2.在行政诉讼中,被告有绝对的举证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专利行政诉讼中的其他证据问题。

法律客观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

以上证据只有经法院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

被告对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证据和规范性文件。

被告不提供证据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供证据的,视为没有相应的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的,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