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和收费2021

法律分析:1。离婚案件,每件提交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654.38+0万元,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出部分按1%缴纳。

2、侵犯姓名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每起案件,支付100元。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

4、财产案件,根据有争议的价格或金额,按下表比例计算诉讼费。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标准案件类别财产号收费标准离婚案件不涉及财产分割65,438+00—50元对分割的财产不收取超过65,438+00,000元的部分,对侵犯姓名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超过65,438+00,000元的部分支付65,438+0%。每个财产案件支付50-100元,其他非财产案件支付10-50元财产案件争议金额或价款(下同)。金额不足1000元的,50元1001-50000元部分按4% 10000元支付,100000元部分按3% 510000元支付。按照1.5% 2510缴纳500001-500000元,超过0.5% 10065438按照1% 5010缴纳。支付各500元-1000元行政案件公安行政案件5元-30元专利行政案件50元-400元其他有争议金额的行政案件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支付各30元-100元行政赔偿案件不收费劳动争议案件20-50元破产案件按破产企业财产总值。根据财产案件收费标准,申请执行案件最高金额不超过1,000,000元,申请诉讼保全措施金额为50元执行金额或价款1,000,1-500,000元部分为0.5%,申请诉讼保全措施部分为0.1%。0000元:1001—100000元每件30元;保值部分1% 20,超过100000元部分0.5% 520。

5.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无争议金额的,每件支付500元至1,000元;争议金额按照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支付。

6.行政案件按以下标准支付:

(1)治安行政案件,每件提交30元;

(2)专利行政案件,每件提交400元;

(3)其他行政案件,每件100元;争议金额按照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支付。

7、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50元。

8、破产案件,根据破产企业财产总值,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减半缴纳,但最高不超过65438+万元。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还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