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包合同
交钥匙合同,又称总包合同。
交钥匙合同
买卖双方签订的以成套工厂设备和技术转让为标的的销售协议。卖方为买方承担建设某一项目(工厂、车间)的全部工作,包括项目的设计、施工和运行测试,最终向买方交付一个可供使用的项目。交钥匙合同是一个复杂的整体,由设计合同、许可合同、土建合同和机械合同组成。除了这种合同之外,技术援助合同、管理合同或促销合同也经常同时加入。交钥匙合同的性质是成套工厂设备销售与技术转让相结合的合同。其标的物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有形财产,包括厂房和机器设备;另一种是无形财产,包括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权。根据正统的交钥匙合同,买方购买的是整个工厂的生产设备。一旦卖方将厂房、机器设备和书面技术资料移交给买方,合同即告履行。临时验收证明达到合同规定的指标后,工程所有权和风险转移给买方,此时支付价款。在正统的交钥匙合同中,卖方一般不保证买方的操作者能够掌握使用项目所必需的技术。因此,如果买方技术水平低,即使获得成套的工厂设备,也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不能从中获得技术转让的利益。为了克服这一技术障碍,一些发展中国家试图增加卖方提供技术的义务,由此产生了产品到手合同,即增加卖方的责任,以确保买方能够启动工厂设备,按照合同规定的标准、效率和成本制造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