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物联网宣言

工业和信息化部联科[2011]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及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1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根据《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11]64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发展重点。以物联网关键核心技术和重点产品研发和产业化为重点,开展重点领域应用示范和推广,兼顾标准制定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物联网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2)注重统筹规划。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围绕物联网发展需求,统筹规划、整合资源,鼓励和支持企业以产业联盟形式开展物联网技术研发和应用示范。

(3)加强政策引导。培育具有较强技术创新能力、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引导企业加快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加快产业培育和发展。(1)技术研发项目:重点支持智能传感器、超高频和微波RFID等传感技术,传感器网络和节点,物联网中间件、嵌入式系统、海量数据存储和处理等应用技术,物联网信息安全、识别编码、频谱等研发。

(二)产业化项目:重点支持传感器、二维条码识读设备、M2M设备、传感器网络通信模块/节点/网关、应用软件、信息安全等关键产品的中试和规模化生产。

(3)应用示范推广项目:支持有利于提高生产效率、改造传统工业工艺、促进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的工业应用示范,以及公共安全、公共服务、社会信息化等社会管理领域的应用示范。

(4)标准制定和公共服务项目:支持物联网总体架构、接口、协同信息处理等基础和技术标准的制定;支持物联网技术服务平台和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

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

2.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良好的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

3.财务状况良好,具备承担项目的财务投资能力;

4.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

5.具有相应的专利、软件著作权或省级以上认定的科技成果,并具有相应的市场应用基础。

(二)申报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技术研发项目应突出创新,有先进实用的研究目标和技术指标,有明确的应用要求;应具有较强的创新性,能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并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

2.产业化项目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有品牌,具有显著的技术优势和较高的附加值,能够形成一定的市场规模,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具有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3.应用示范推广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应用基础和集成创新,良好的运营模式和良好的复制推广价值。可以解决具体应用中的技术问题,有利于应用标准和规范的形成。

4.标准制定和公共服务项目由非营利性公益单位或产学研联盟牵头,具有一定基础,能够整合现有资源,具有较强的标准研究、技术支撑和综合信息服务能力。(一)地方项目申报单位向注册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提出项目申请;中央级项目申请单位向其主管部门或企业集团提出项目申请。

(二)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的项目申请,有关中央单位和中央企业集团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下属单位(企业)的项目申请,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行性进行初审。

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项目不超过15个,其中应用示范推广、标准制定、公共服务项目不超过5个;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项目不超过10个,其中应用示范推广、标准制定和公共服务项目不超过3个。

中央单位和中央企业集团主管部门推荐的项目不超过5个,其中应用示范推广、标准制定和公共服务项目不超过2个。

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物联网创新示范区推荐项目不超过10个,其中应用示范推广、标准制定、公共服务项目不超过3个,由当地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同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报,推荐项目数不计入当地省推荐项目数。

(三)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同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单位和中央企业集团主管部门根据项目初审意见,于201年6月前将审核汇总后的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推荐表(见附件4)和项目申报材料报送财政部(企业司,一份)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两份)。

(四)各单位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应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各三份),电子文档保存在光盘上,自备份的不予退还。电子文件名的格式为“公司名称_项目类别_项目名称”。

(五)项目申报单位从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系统下载并填写相关信息。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中央有关单位部门和中央企业集团要严格按照《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本通知要求,积极组织项目申报,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确保按时完成申报工作。我国物联网产业的发展是以应用为导向的,从公共管理和服务市场,到企业和行业的应用市场,再到个人家庭市场,有一个逐渐成熟的细分市场趋势。之前,中国的物联网产业还处于概念引入和产业链逐步形成的早期阶段。没有成熟的技术标准和完善的技术体系,整个行业处于酝酿阶段。此前,RFID市场一直期待物流、零售等领域的突破。但由于涉及的产业链长,产业组织复杂,交易成本高,产业规模有限,整体市场增长缓慢。标准体系逐渐成熟。

物联网的标准体系是一个逐步发展和成熟的过程。物联网的概念涵盖了很多技术、行业和领域,试图制定一套通用的统一标准几乎是不可能的。物联网行业的标准将是一个广泛的标准体系,随着市场的逐步发展而发展成熟。

综合平台即将推出。

随着行业应用的逐渐成熟,将会出现一个新的通用性很强的物联网技术平台。物联网的创新是应用集成的创新,单个企业不可能完全独立完成一个完整的解决方案。一个技术成熟、服务完善、产品多样、应用界面友好的应用,将是设备商、技术方案商、运营商、服务商合作的结果。随着产业的成熟,一个支持不同设备接口和不同互联协议,能够集成多种业务的* *技术平台,将是物联网产业成熟的结果。

一个有效的商业模式逐渐成型。

物联网领域的商业模式创新,将是技术与人类行为模式充分结合的结果。物联网连接了机器、人和社会的行动。新商业模式的出现,将是物联网相关技术与人类行为模式充分结合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