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知识产权局规划方案
一.发展环境
“十一五”期间,我省知识产权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
2008年,国家和我省颁布实施了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知识产权战略已成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战略。全省知识产权工作紧紧围绕服务和促进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着力提高市场主体创造和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逐步完善地方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不断提高知识产权执法水平和管理能力。
专利的数量和质量跃上了一个新台阶。十一五期间申请专利133392件,年均增长16.9%,授权专利56967件,年均增长22.5%,其中申请发明专利36659件,居全国第七位,年均增长24.8%,授权专利8150件,年均增长20职位申请人数为61569,非职位申请人数为71823。国外专利申请数量逐年大幅增长。截至2010年底,全省每百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为1.9件。
有效运用专利的能力不断增强。通过在全省实施知识产权“工业企业强企工程”,涌现出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出一批在全省产业结构调整和知识产权工作中具有影响力的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试点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产值占高新技术产值的比重不断提高,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显著提高。专利技术交易活跃,“中国国际专利技术及产品交易会”、“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专利新技术对接会”规模不断扩大,一大批优秀专利项目落户辽宁并实施和产业化。
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取得成效。全省知识产权执法队伍不断壮大,共有专利执法人员500人。通过实施辽宁省专利保护“百花工程”,推动工业企业建立专利维权长效机制,商品流通企业建立以打击假冒为重点的专利保护长效机制。为维护权利人的合法利益,先后成立了中国(辽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中国(沈阳)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中国(鞍山)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中国(本溪)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中国(大连)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开通了“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公共服务热线。
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初步建立了省、市、县(区)三级知识产权管理体系,通过每年举办“4.26知识产权宣传周”等活动,稳步推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与实务培训,培养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全省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十二五”期间,经济全球化趋势将继续深入发展,以高新技术为基础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将层出不穷。综合国力的竞争将越来越取决于创造和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知识产权保护将成为影响国际产业转移的重要因素。知识产权作为解决经济发展难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着力点和突破口,日益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和公众的知识。新形势下,我省知识产权工作面临新的挑战:体制机制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部门参与宏观决策和重大政策制定的程度较低,全社会创新激励机制不健全,企业创造和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有待全面提高,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仍然不足, 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差距较大,公众知识产权意识有待提高。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鼓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原则,全面实施国家和省知识产权战略;立足于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社会环境、法律环境、市场环境和文化环境,着力提高市场主体创造和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努力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特色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技术、产品和企业,全面提升我省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和整体水平,为建设创新型辽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十二五”时期,全省知识产权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促进知识产权与经济融合。以服务和促进为重点,加快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强化知识产权在产业、区域、科技、贸易政策中的导向作用,促进知识产权在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中的作用。市场主体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
——加快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鼓励自主创新,加快专利技术信息的传播和应用,加快专利技术转化体系和投融资机制建设,增强企业掌握和运用专利制度和专利资源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发展和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和辐射带动能力的优势企业和企业集团。
——促进知识产权保护。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保护创新的作用,完善地方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建立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重点打击假冒专利和侵权行为,提高执法效率,改善自主创新法制环境。
——加强知识产权工作能力建设。发挥政府在制度创新、宏观调控、创造市场环境和提供公共服务方面的核心作用。加快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知识产权中介服务能力和水平。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和社会中介服务体系。
(2)发展目标
到2015年,我省将形成创新活力强劲、要素市场完备、转化渠道畅通、知识产权保护有力、知识产权人才聚集、知识产权制度对科技进步、文化繁荣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为把辽宁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强省奠定坚实基础。
——稳步提高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量和质量。全省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年均增长率保持在14%的水平,向国外申请专利量逐年增长。在高技术领域有相当数量的发明创造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每百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不低于3.3件。
——知识产权运用效果显著增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运用知识产权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显著提高。加大对高技术领域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的支持力度,专利有效实施率保持在25%左右。培育一批熟练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具有知识产权优势的企业和企业集团。
——加强知识产权法治。完善地方性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初步建立适应全省经济社会和知识产权工作发展需要的执法体系。知识产权保护和环境明显改善,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加快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完善“一个体系、两个机制、三个平台”。即建立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体系;探索建立重大经济科技项目知识产权跟踪预警机制和知识产权审查机制;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专利信息服务公共平台和知识产权展示交易平台建设。
——加快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完善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知识产权培训,建立知识产权工程师评聘机制,培养适应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发展需要的知识产权管理和运用人才队伍,构建适应全省知识产权发展需要的中介服务体系。
三、工作重点
(一)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大力推进专利战略的实施。进一步发挥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联席会议制度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快我省建设国家新型产业基地的步伐。以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为契机,深入实施“发展强企工程”,深化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在优势领域和支柱产业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强、辐射带动能力强的优势企业和企业集团,大幅提高全省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比重。
加强行业专利布局。加强对我省优势产业技术领域知识产权发展趋势和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状况的研究。建立我省优势产业和重大项目专利预警机制,引导行业和企业关注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的专利布局。推动我省产业发展由产品“制造”向知识产权“创造”转变,让知识产权成为我省企业、产业、区域发展的新动力。
推进辽宁沿海经济带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重点培育信息产业、软件和创意产业、现代装备制造业、船舶工业、石油化工、海洋生物工程与制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服装家具和现代服务业的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密集型商品比重明显提高。
全面提高沈阳经济区的自主创新能力和竞争力。以壮大装备制造业和高加工原材料产业为重点,推进数控机床、装备制造、钢铁冶金、石油化工、汽车制造、航空航天、高速铁路、创意产业、信息产业、生物医药、现代中药等重点行业以及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知识产权的开发和拥有。依靠自主知识产权促进区域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运用知识产权的效果显著增强。
支持辽西北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区域经济特色和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产业。根据辽西北经济发展特点和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需要,实施知识产权倾斜扶持政策,推动本地区光伏产业、石化产业、建材产业、钢铁冶金、船舶工业、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现代农业自主知识产权培育,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实施知识产权强县工程。加强县域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支持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深化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县(市、区)创建,在全省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特色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县域经济区和产业集群。
推动知识产权制度在高科技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科技园和各类特色园区的运用。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的创造、孵化、引领和辐射作用,通过知识产权示范园区的引领和带动,推动全省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园区在自主创新中自觉运用知识产权政策和制度。鼓励有条件的高新园区争取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认定,帮助有条件的城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全面提升城市运用知识产权和应对知识产权竞争的能力。
(B)刺激知识产权的创造和使用
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支持企业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提高创新成果转化为知识产权的能力。加强职务和非职务发明创造的认定,支持企业等市场主体在国(境)外获得知识产权。引导和支持企业在技术开发和经营活动前进行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培育和支持装备制造、高加工原材料产业、信息产业等一批重点领域,形成一批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
大力推进专利政策体系建设。运用财政、金融、投资、政府采购政策和产业、能源、环保政策,引导和支持市场主体创造和运用知识产权。完善政府资助科研成果的权利归属和利益共享机制。将专利等知识产权指标纳入科技计划实施评价体系和国有控股企业绩效考核体系。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将知识产权的数量、质量和应用纳入教职工和科研人员职称评定和职级晋升的评价指标体系,提高知识产权在科研成果中的权重。
完善知识产权奖励制度。将“中国发明专利申请量同比增长率”作为评价指标,纳入政府绩效评价体系。实施政府知识产权专项奖励制度,获得中国专利金奖等知识产权项目的单位,省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的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各市、县(市、区)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奖励办法。
完善专利技术交易体系。以全国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网上交易、其他技术产权交易和市级专利技术交易市场为基础,建设信息充分、交易活跃、秩序良好的专利交易体系。继续办好“中国国际专利技术及产品交易会”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专利新技术对接会”,打造国家重点专利技术市场品牌。引导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转让、许可、质押等方式实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
加强专利转化专项资金的使用。省级专利转化资金主要投向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技术、节能环保、农产品深加工等高新技术项目。同时向辽宁沿海经济带、沈阳经济区、辽西北、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高新园区创新型中小企业、专利园区倾斜。市、县(市、区)政府也应设立专利转化专项资金,支持地方专利技术的转化和产业化。
充分发挥专利申请资助的作用。资金主要用于重大发明和关键技术项目专利申请、知识产权工作试点县企业发明专利申请、高新园区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职务发明专利申请。各市、县(市、区)政府应当根据情况安排一定数量的专利申请经费,与省专利申请经费一并使用。
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投融资机制。鼓励、引导和支持金融和风险投资机构加大对专利转化和产业化的资金投入。进一步完善信用担保体系,加大企业专利转化贷款担保力度。鼓励和引导外资和民间资本以独资、合作、合资、参股、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企业的资本运营。鼓励商业银行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小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
(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完善地方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加强我省知识产权政策法规前瞻性研究,建立健全符合我省知识产权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修订《辽宁省专利保护条例》。
充分发挥专利行政执法优势。加强知识产权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完善省市县三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着力改善知识产权执法条件,切实解决专业人才缺乏、经费短缺、执法装备落后等突出问题。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加强展会知识产权行政执法。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管理体系。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协调机制,加大区域间知识产权保护行政执法合作协调力度,加强行政执法案件监督指导,有效遏制各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四)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加强专利信息的传播和利用。提升专利信息机构开展专利信息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引导创新主体加强专利信息利用。在国家基础专利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指导和支持下,建设和完善我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及时准确掌握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和主要贸易伙伴国法律政策及发展动态,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技术趋势调研报告,加强对新兴产业和重点产业发展的专利分析预警。
推动建立重大经济活动专利审查机制。选择重点行业和重点项目评估和跟踪知识产权状况,推动建立重大经济活动专利审查机制,防范和降低知识产权风险,避免知识产权流失。
有效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援助。进一步推动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构,完善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受理机制。对可能影响我省产业技术、涉及面广、影响大的境外知识产权纠纷、争议和突发事件,要制定预案,妥善应对。
(五)加快发展知识产权服务。
培育知识产权服务。将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业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改进和加强对代理、咨询、评估、鉴定、交易、诉讼等知识产权中介服务的管理。建立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执业培训制度,规范职业资格管理和诚信建设。支持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向市场化、规模化、国际化方向发展。
发挥行业协会和学会的作用。支持行业协会、学会开展知识产权工作,促进知识产权信息交流,组织* * *维权。加强政府对行业协会知识产权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加强知识产权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开展与国外知识产权界的互访、相互培训、学术交流、信息沟通和业务磋商,增进对国际经贸合作中知识产权规则的了解。鼓励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对外合作,支持海外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的引进或就业。
推动企业国际化发展。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大对企业海外扩张关键环节的支持力度。对在国外申请国外专利和PCT专利的申请费给予适当补贴。支持企业生产和出口高附加值的专利产品。鼓励企业通过并购、控股等方式获取国外专利技术。推动建立境外维权和争端解决机制。
(七)大力培养知识产权专业人才。
开展普及教育。鼓励高校开设知识产权学科,在理工科学生中开展知识产权双学位教育。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开设知识产权本科专业,设立知识产权硕士学位授予点。选择有条件的高校建立知识产权实训基地。
加强高端专业人才培养。不断壮大专利人才队伍,促进专利人才结构优化升级。大力培养专利行政执法、企事业单位专利管理人才、专利代理、专利信息检索与分析等高端人才。重点培养100名高层次知识产权管理人才、100名高素质知识产权服务人才、1000名具有较强知识产权管理和应用能力的企业知识产权工程师。
营造人才成长环境。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吸引、使用和管理的相关制度,建立知识产权工程师评价和聘用机制,优化人才结构,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加快省市知识产权人才库和专业人才信息网络平台建设。
(八)培育知识产权文化
建立政府主导、新闻媒体支持、公众广泛参与的知识产权宣传体系,大力推进知识产权宣传普及和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引导树立尊重知识、崇尚创新、遵纪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继续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新闻发布制度。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基础知识、典型案例和工作经验的宣传,形成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