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快美国专利申请的审查过程
(1)普通加速审查(AE)
1.适用性:从2006年8月25日起,申请人可以要求USPTO对他的申请进行加速审查。
2.启动条件:专利申请、加速请求、答复意见和普通加速审查所需费用必须通过USPTO的电子申请系统(EFS)或在线电子申请系统(EFS-Web)以电子方式提交,否则审查期可能超过12个月;
申请人需支付每件65,438+030美元的额外费用(如果申请主题为环境质量、能源或反恐,则无需支付);
申请的独立权利要求数不超过3项,权利要求总数不超过20项。不能包含多个从属权利要求,必须满足单一性的要求;
申请人必须愿意就现有技术和申请的可专利性召开会议,并提交书面声明,愿意应审查员的要求召开会议(如果申请的所有主题都可以授权,则不需要召开会议);
在提交专利申请时,申请人必须提交一份声明,表明审查前已经进行了专利检索,包括技术领域、数据库、检索逻辑、检索文件的名称等。搜索必须包括美国专利、外国专利和非专利文献,除非申请人有合理的理由相信在被排除的资源中没有更合适的文献。检索必须针对要求保护的发明,覆盖权利要求的所有特征,并最大限度地解释权利要求。此外,检索还需要包括可能要求保护的已公开的技术特征。如果是国外专利局的检索报告,必须满足上述要求,也就是说,在使用其他局的检索报告时,USPTO可以拒绝使用,拒绝加快审查速度。
3.加速度预计在申请日起12个月内收到最终复审决定。
4.加速次数USPTO并没有限制普通加速次数,但由于其条件严格,每年的申请数量并不多,有相当比例的申请因为不符合要求而被拒绝加速。尤其是2012以来,加速考的报考人数逐年减少,更多的报考人员选择了优先考。自2006年实施一般加速审查以来,USPTO一般加速审查的年度数据统计见表1(包括2015财年的不完全数据统计)。
(2)优先审查(第一轨道)
1.由于普通加速审查的严格要求,USPTO于2011年9月提出了优先权审查程序。
2.启动条件的申请人使用指定的优先审查请求表(PTO/AIA/424);
申请人申请的独立权利要求数不超过4项,权利要求总数不超过30项;
申请人需要额外支付每件4800美元的优先审查费,小微企业为2400美元。
可以看出,与普通加速审查相比,优先权审查不需要提交USPTO认可的检索报告,也不需要满足会议要求,权利要求数量也有所放宽。申请人只需填写表格并支付费用即可享受优先审查。因此,这种方式也受到申请人的普遍欢迎。当然,由于成本相对较高,也给USPTO带来了不少收入。
3.加速度预计在申请日起12个月内收到最终复审决定。根据USPTO网站2016年3月公布的最新结果,从加速审批到发出第一份审查意见通知书的平均周期仅为2.1个月,做出最终审查决定的平均周期仅为6.5个月,如果授权也只有5.2个月。从提交相关申请到批准加速审核的平均周期为1.4个月。
4.加急数量由于审查资源有限,USPTO每年只受理654.38+0000件优先审查,但迄今为止没有任何一年达到这一限制,因此申请人可以放心提交申请。2011年9月至2016年3月的统计数据见表2。
(3)专利审查高速公路的快速审查
1.申请对象是第一次与USPTO签订PPH协议的专利局,第二次申请进入美国。迄今为止,已有23个国家和地区通过全球PPH和IP5 PPH与USPTO开展合作。此外,USPTO还与包括巴西在内的9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双边PPH协议。中国专利申请人可以使用这种方法。
2.启动条件在先审查决定中至少有一项权利要求有被授权的前景,申请人可以请求以后加快审查;
全球PPH和IP5 PPH要求独立权利要求不超过3项,总权利要求不超过20项,需要额外收费。对于PCTPP,没有索赔限制。
可以看出,PPH通道非常适合已经收到另一个局的正面审查意见并向USPTO提交申请的申请人。他们不仅不需要支付额外的费用,还可以获得加速审核。需要注意的是,提交PPH申请的申请人需要将后来申请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也就是向USPTO提交了申请,修改到已经被首局认可的范围,也就是等于或者小于。因此,申请人需要权衡专利保护范围和加快审查速度。
3.加速程度取决于第一局的正面审查意见通知。
4.在2014财年,USPTO***收到了7462份PPH申请。
(四)对老年人或有健康问题的申请人加快审核。
根据USPTO审查程序手册MPEP 708.02,年龄较大或有健康问题的申请人可以提出特殊请求,将申请类型更改为加速审查,类似于普通加速审查。这项政策是永久性的,USPTO从1959 65438+2月开始实施。
1.适用对象申请人年龄超过65周岁,或者健康状况不能满足正常申请程序中相应行为的。
2.开办条件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交身份证明、年龄或医生诊断,能够证明健康状况。
3.加速程度USPTO将加速整个审查过程。
(5)完成预沟通会议项目
从2009年6月5日至2009年10月,USPTO开始实施一个完整的预沟通会议项目。这个项目是2008年从一个试点项目转型而来,现在已经成为一个正式项目。
1.申请对象完整的预审项目适用于所有技术领域的发明专利申请(2008年仅限于个别技术领域)。
2.启动条件:申请人通过在线电子申请系统(EFS-Web)提交请求,并使用规定的表格(PTO/SB/413C);
申请人提出的请求应至少比第一份审查意见通知书出现在专利申请信息查询系统(PAIR)早一天;
独立权利要求不超过3项,权利要求总数不超过20项,且不包括多个从属权利要求;
申请人必须同意会议。
3.加速申请人收到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时间加快。
(六)为提高软件的可专利性提供加速审查试点。
为了使软件相关专利中的权利要求更加清晰,并鼓励专利申请人在说明书中使用术语表,USPTO于2014年6月2日启动了该项目。
1.适用对象本项目适用于软件专利申请。
2.开始条件申请人提交申请并在专利申请的说明书中添加术语表以定义权利要求中使用的术语;
独立权利要求不得超过4项,权利要求总数不得超过30项。
3.加速申请人收到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时间加快。
4.加速数。自2065438+2004年6月起,USPTO已经试行了6个月或200份申请,以先到者为准。目前,该项目已经终止。USPTO***收到65,438+069件申请,其中65,438+068件已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65,438+0件仍在审查中。
(七)其他试点项目。
1.加速审查绿色技术。
绿色技术加速审查试点允许加速环境保护、能源保护、可再生能源开发和温室气体减排的申请。试点项目于2009年2月8日65438开始,为期一年,或符合条件的申请数量达到3000,以先到者为准,因此试点项目目前已经终止。
加速审查的请求不需要提交检索报告和缴纳费用。独立权利要求3项以下,权利要求总数不超过20项,且不得包含多个从属权利要求。技术主体符合单一性的要求,与绿色技术直接相关。申请人可通过在线电子申请系统EFS网提交申请,并说明其已满足相关要求。
在加速审查请求被批准后,该申请将在发出、上诉到专利上诉委员会以及在专利公开过程中被加速。
2 .以减少专利审查积压为目的,加快审查试点。
为减少专利审查积压,2009年6月27日至2065年6月27日实行加速审查试行,438+2000年2月365,438+0,或符合条件的申请数达到654.38+0万,以先到者为准。目前,审判已经终止。
试点允许有多个待处理申请的小微企业申请人自愿放弃一个申请,以换取加快另一个申请的处理速度。请求加速审查不需要提交检索报告和缴纳费用。在加速审查请求被批准后,当该申请被发出、被上诉到专利上诉委员会以及处于专利公开过程中时,该申请将被加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