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专利是国家的吗?
法律分析:实用新型专利是三类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之一,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结构或者其组合所提出的新的实用技术方案。专利法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和技术水平要求比发明专利低,但实用价值大。在这个意义上,实用新型有时被称为小发明或小专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十二条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应当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在申请日以前,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没有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或者公告的专利申请文件中。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能产生积极效果。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第二十五条下列项目不被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植物种类;
(五)通过原子核变换获得的物质;
(六)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两者结合的设计。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第二十六条申请人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的姓名和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描述,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实现为准;必要时应附附图。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专利保护的范围。对于依赖遗传资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不能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