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证据规则若干条款详解
1.在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中,制造相同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承担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举证责任。
2.在因高度危险作业造成损害的侵权诉讼中,加害人应当对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3.在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诉讼中,加害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4.对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悬挂物倒塌、脱落或者造成损害的侵权诉讼,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5.因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的举证责任。
6.在因缺陷产品造成人身损害的侵权诉讼中,产品的生产者应当对法律规定的免责承担举证责任。
7.在* * *因同一危险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诉讼中,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应当承担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
8.在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中,医疗机构应当承担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不存在医疗过错的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