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法院文件

正式文件的类型

赞同

批示是上级领导机关转发或批准下级机关工作报告和建议的一种应用文体。说明和批准不能混在一起。批示虽然有回复的效果,但是发给的人群比较广,一般需要带附件。它通常由标题、标题、正文、签名和日期组成。有些标题有“说明”,有些没有。首先,文中引用了说明书作为说明的依据。然后,根据沟通情况,提出下级机关应实施的方法和措施。

各级党政机关负责同志对各种文件、报告、报表等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要求。,通常也称为“指示”,也是要求有关部门和下级机关执行的依据。但这种“指令”不是语言,没有格式要求,所以在应用上更灵活。

讨论案件

一.导言

是指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和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向本届代表大会提出的,要求由代表大会审议的文件。

议案一般涉及重大问题,具有建议性和可行性的特点。宪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NPC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分别提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NPC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

二、写作方法

全文由标题、主送机关、正文和署名组成。正文包括案由、证据和计划三个部分。写议案的目的要明确,理由要充分,用词要简洁,不能用命令的语气。

议案和提案的区别:议案涉及重大问题,有一定的提交程序。该建议适用范围广,可以不分细节提出。

通知

一.导言

通告是周代知识分子的语言之一,是在一定范围内公布人民、机关、团体应当遵守和知道的事项的文件。通告、告示、公告都属于周知识分子的公文,但它们相互比较又有自己的特点。通告所公布的事项多为专业性或商务性的,涉及公安、交通、金融等方面,而通告的内容要宽泛得多,涉及的范围也更广;公告是重大事件的发布。通知的适用范围不仅限于上级对下级,非挂靠单位也可以使用。它有特定的范围和时限。公告的形式有很多种,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广播、张贴。通知主要是张贴,公告是广播和刊登在报纸上。

第二,类型

通知根据内容进行分类。一类是全国范围内的重大监管通告,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公安部的通告。针对某项工作或特殊问题发布的一种通知。从通知的效用来看,可以分为限制性通知和每周知性通知。前者属于为保证某项工作、某项活动的开展而在一定范围内发布的规定性措施。

指示

-概述

(一)说明书的含义和特点。

指示,是上级领导机关根据宪法、法律、法令和有关决定、命令,为下级机关部署工作,明确工作活动的指导原则,提出基本要求,指明方法和步骤的指导性文件。指示与命令、批示的区别在于,命令、批示一般由国家行政领导机关或领导签发。指示,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人也可以用;命令和指示一旦发出,就具有法律效力,必须坚决执行,不允许有任何变通的余地。和指示,下级可以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灵活掌握,不必像命令那样严格。

指示一般可分为两种:一种是针对普遍性、全局性问题,向下属发出指示,明确指导原则、目标、要求和方法;二是对某项工作和局部问题,下达任务,说明意义,提出方法。批示是指导性的公文,其特点主要包括:

1.内容有原则性。

指示工作任务的安排,明确工作活动的指导原则,不要像通知一样对工作做出具体详细的安排。根据指示精神,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受援单位可以贯彻执行,指示内容有原则性。

2.该功能具有指导意义。

对全局性或局部性的重要工作作出指示,而这些问题有的是按以前的政策措施解决不了或解决不好的。为了统一认识和行动,取得好的效果,上级在指示中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和工作原则。指示不仅反映了上级机关的意图,而且清楚地反映了它的政策和指导。

3.发证机关级别更高。

理论上,凡是有下属机关的机关都可以下达指令。但实际上基层单位一般不用,市以上事业单位用的多。这个和内容有关。只有高级领导机关居高临下,才能更好地提出指导原则。另外,指令的特点和适用范围决定了指令的严肃性,禁止乱发。你既不能对任何问题下指示,也不能对任何机关或个人下指示。除高中级党政机关及其主要领导外,县以下基层机关及其领导不得直接作出批示。一般情况下,县以下机关向下级机关分配日常具体工作,经常使用“通知”文字。(2)适用范围和类型。

1.全球指示。

为解决当前工作中一些全局性、普遍性问题而发出的指示,称为全局指示。

2.本地指示。

针对当前工作中具有重大意义的地方性问题发出的指示,称为地方指示。

二、写作方法

指令,无论是全球性的还是地方性的,都由标题、文件编号、文本和出版日期组成。

(1)标题。

说明书的标题,多用全称(完整形式),即具有全部三个要素的标题:签发机关、事由和语言。紧急批示的,可以在标题语言前加“急”字。如果指令的标题省略了发布机关和语言,应在解决方案中说明。

(2)正文。

如果指令很简单,文本可以是一个段落。有些说明书涉及内容较多,篇幅较长,结构要安排得当。本说明书正文一般分为三部分:说明依据、说明和实施要求。

命令

I .指令的定义和适用范围

指令是一个向下的文件,专门发布经济和科学研究的指示性和规范性方面的措施和要求。1987《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指出:“发布指示性和规定性相结合的措施或者要求时,使用‘指示’。”

指令的特点与命令大致相同,同样具有强制性和权威性,要求受信人执行。国家为了统一措施,制定一致的要求,往往用强制性文件来控制经济、科研、事业、企业、社会的各个方面,这就显示了行政管理的强制性。是国务院等地方各级政府经常使用的文件之一,非国家行政机关无权使用。

二、说明书的编写及要求

说明书多用于经济、科研、技术的文件中,所以专业性很强,用的都是一些专业术语和一些专业理论知识。指令大多由专业部门起草,执行主管部门的要求和管理精神,再由其上级单位审核,以上级机关的名义下达,以落实行业和全局的管理。

说明通常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说明发出指令的理由,指令应简单、全面、中肯。第二部分是说明书的内容,要详细描述,明确具体措施。

命令

-概述

命令(令)由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军事机关及其负责人发布,是具有强制执行性质的领导和指挥性公文。从语义上看,是“使人做事”的意思“命”也有“严肃”的意思,“令”有“警告”的意思。命令是中国最古老的官方文件之一。三国时期,曹操为了完成统一中国的大业,极力广纳贤才,先后颁布了《求才令》、《招士令》、《求逃令》。在中国古代,命令被称为“誓”、“专利”、“控制”、“政治”、“政策”。

(1)意义。

令(令)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实施重大行政强制措施;对相关人员进行奖惩;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决定时使用的公文。

(2)特点。

与其他公文相比,命令(令)具有以下特点。

1.内容很重要。

命令(令)涉及的事项包括颁布行政法规、规章,宣布实施重大行政强制措施等,都是重要内容。用命令来奖惩相关人员,往往在全国或某个地区影响很大。如果是一般性的表彰先进或者批评错误,则不需要命令使用通报等其他公文。

2.强大的权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总理、国务院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规定的权限发布命令,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命令。在实际工作中,地方各级政府很少使用命令语言,国家高级领导机关和领导人才使用较多。因此,该命令具有很强的权威性。命令一经下达,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修改或歪曲。其他公文内容如与令精神相抵触,以令为准。

3.强制性的。

命令明显具有强制性,上级下达了命令,下级不管同意不同意,不管有什么困难和问题,都必须坚决无条件执行。命令必须执行,违反命令或抗拒执行的人将受到惩罚。在国家机关的所有行政文件中,命令是最具强制性的。

二、分类与写作

命令的种类主要有:发布命令、行政命令、表彰命令、撤销命令、纪律命令等。

(1)发布命令。

发布令是用于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文件。它由一项法令及其附件组成。附件是应当公布的法律或法规、规章。

发布命令的书写:

1.标题。

签发命令有两种称谓:一种是签发机关领导的职务加语言(命令);二是添加语言(命令)到发证机关。常见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2.文件编号。

序号常用于发布命令,即政府主席或总理任期内发布的命令(令)的序号。还有常见的符号。

3.文字。

发布令文本一般包括几项内容:一是发布对象,即发布的是哪些行政法规或规章;二是颁布的依据,即哪一级组织或哪次会议在什么时候通过了这个法规或规章;三是实施要求,即法规或细则何时实施。

决定性的

-概述

(1)含义和特点。

决定是各级党政机关常用的一种向下的文件。适用于对重要事项和重大行动作出安排。这里的重要事项是指具有全局性或重大意义和影响的事项,重大行动是指对社会有较大影响的行动。当然,重要的事情和重大的行动都是相对的,并不是什么事情都是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经常使用决策,如表彰、处分、机构设置、人事安排等事项。

因为决策的内容是“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作出安排”,所以决策有以下两个特点:

一是限制性:由于决定体现了下达机关指挥处置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的意图,要求下级机关无条件执行。虽然该决定的限制性和强制性不如该命令严格,但比其他官方文件强。有些决定也具有法律法规的效力。在某些方面,决定往往是法律法规的延伸和补充,具有更大的强制性和行政约束力。

二、指挥指导:由于决策是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作出安排,对下级机关具有指挥指导作用。

(2)适用范围(类型)。

该决定的适用范围相当广泛。根据其内容和功能,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类:

1.对某项工作或重大行动作出安排的决定。比如国务院关于用严明税收法纪加强税收工作的决定,中央关于严厉打击犯罪活动的决定。

2.对重大问题做出决定。

3.决定机构的设立、人员的任免、会议的召开或奖惩以及其他重要事项。

二、写作方法

决定一般由标题、正文、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组成。

(1)标题。

决定的标题要求要写明签发机关、理由、语言,这三个部分不能随意省略。

在标题的下一行,有一个说明文字,表示通过或发布市场的时间。

(2)正文。

因为决策的类型不同,正文的内容和侧重点也不同,写法也不同。

如何写出对某项工作或重大行动作出安排的决定的正文:

这种决定具有很强的指令性和命令性。既提出工作任务或重大行动,又阐述完成工作任务或重大行动的政策、规定、方法和措施。内容丰富,文笔复杂。正文通常由两部分组成:决定的原因和决定。

决策理由是指对某项工作或重大行动作出安排的依据。写作要求简洁,依据恰当、充分、有说服力。

决定是全文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有关政策原则、实施事项和有关要求。涉及材料较多的地方,一般以文章或副题的形式表达。文字要清晰明了,术语要清晰明了,便于相关人员掌握和执行。

三、写作注意事项

(一)不能滥用决定权。

决策的内容应与“决策”语言一致,决策不应是垃圾信息。有的单位认为只有决策才能引起重视,用“决策”来写“通知”的内容。应尽可能避免这种滥用决定的情况。

(二)决定的理由应当充分、准确、合理。

决定的理由是决定的依据和理由。注意解释清楚,简明扼要,做到有理有据,令人信服。

(三)决定应当具体、明确、清楚。

决定是决定的主要内容,有关当局据此执行。因此,决定应该具体、明确,并清楚地说明如何执行。对于内容复杂的决策,应以项为单位进行陈述,主要的和重要的在前面,次要的在后面。结构要合理,层次要清晰,内容要有逻辑性。

(四)标题要完整,时间要标注准确。

决定的标题一般应注明签发机关、理由和用语,并应规范准确,特别是理由应准确概括决定的主要内容。在批阅决定时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书面时间要以会议通过的日期或领导签字的日期为准。第二,决策时间一般要标注在标题下方,可以用括号括起来。

第四,与其他语言的区别

(一)决定和决议的区别:决定和决议都可以反映重大事件或重要问题,都有强有力的法规,但两者又有区别:

1.以不同的方式形成。

决议必须经过某一级领导机关或组织的法定正式会议表决,才能形成文件,以会议名义发布。决定是不同的。可以在某次会议上讨论通过,以机关名义发布,也可以由某一级领导机关直接制定发布。

2.措辞不同。

在决议的写作中,经常使用“会议认为”、“会议指出”、“会议呼吁”等成语来引导下文。成语“为此,作出如下决定”常用于在决定的原因和事项之间过渡。

(2)决定与通知、指示的区别:一般来说,“决定”二字适用于事关全局、政策性强、任务艰巨、实施时间长的重大任务。其使用范围比“通知”要窄。指示虽然也是指导性文件,但针对的是某一时期的综合性、原则性问题,侧重于步骤、方法、原则的指导。用的时候要区分。

通告

-概述

公告是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或法定事项的文件。

主要有两种公告。一种是宣布重要事项,比如中国最近在东海进行的地对地导弹发射训练;二是宣布法定事项,如宣布某项法规或规则、宣布国家领导人选举结果等。

有一类公告是专业性的或针对特定对象发布的,如经济招标公告、根据国家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申请公告等,属于专业性公告;根据国家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送达的诉讼文书无法送达本人或代理人时,可以通过公告的方式间接送达,公告是向特定对象发出的。这些不是行政机关的正式文件。

行政机关公文中的公告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内容重要。

公告中公布的内容为重要或法定事项。如果颁布宪法,就宣布中国将向太平洋发射运载火箭试验。专业公告没有这个功能。

二是对象广泛。

一般是向特定地区、单位或个人发送公文,而向国内外发布公告,有时甚至以报纸、广播的形式通过新华社向全国、全世界发布。

第三,造发器官水平高。

公告一般由上级国家领导机关或授权新华社发布。基层单位不能滥用公告。在报纸上,经常可以找到XXX公司的搬迁地址,而且XXX公司聘请XXX担任法律顾问,还使用了“公告”,这是对“公告”的滥用。

二、写作方法

公告是严肃庄重的公文,内容简单,篇幅短小,或段落或要点完整,表述直白,语言简练。

(1)标题。

公告标题有三种:一是完整标题,包括发布机关、理由、语言等;二是保存原因,只写签发机关和语种;有的只是语言上的,比如公告。标题下,有时可以根据公告单独编号。

(2)正文。

公告正文一般由依据、事项和结论组成。

一开始就要把公告的依据简明扼要地写出来,有的时候可以不写。

通知公告,简单事项,一段话写的。说明性公告有许多条目,可以用要点来写。

公告结尾一般以“现公告”、“特此公告”作结,也可应要求作结。你不必写后记。

(3)签名和日期。

公告的日期可以在标题下面或正文的末尾注明。重要公告会签处除注明签发机关和日期外,还注明签发地点。

三、使用要求

目前公告的使用比较混乱。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将公告作为“公告”、“声明”、“广告”,希望脱离文字说得通,以为“公告”就是公开告知有关事项,比如宣称某项业务与单位无关,揭露某人冒充报社记者行骗,也用“公告”;二是用“公告”代替“公告”,用于所有公布的事项,甚至用于街道通知居民领取物价补贴。公告的使用必须以“公告适用于国内外宣布重要或法定事项”的相关规定来衡量,避免公告被滥用。

友史

通知是一种告知性的公文,是上级机关批准和转发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非直属机关的公文,发布规则,向下级机关和有关单位传达需要知道的事项,任免和任用干部的公文。

通知的特点:

1,能见度。通知的主要作用是知道照片。

2.广泛。通知的普遍性表现在很多方面。

3.时效性。《通知》有一定的限制要求。

通知的分类:

根据内容的不同,通知大致可以分为五类:

1,审批,转发,下发通知。

2.指示性通知。

3.交易通知。

4.会议通知。

5.任免通知。

回答

一、答辩的概念

批复是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的回复性文件。它的生产和应用一般都是以向下级“请示”为条件的。下级机关的工作涉及方针政策等重大问题时,报上级机关审批;下级在工作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无规律可循时,向上级报告,请示明确;当下级机关遇到无法解决的具体困难,向上级机关报告寻求指导和帮助时;当下级机关对现行的方针、政策、法规等有疑问时,他们向上级报告,寻求答案;而当下级机关对重大问题有不同意见,报请上级机关裁决时,上级机关应以“批复”答复。此外,“批复”有时用于授权政府职能部门发布或修改行政法规和规章。

二、答辩的特点

1,针对性。答复的针对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答复必须针对请求机关的行文,但不会对非请求机关产生直接影响;第二,回复的内容必须针对请求,不涉及请求之外的任何内容。

2.韧性。回复的内容属于回复的内容。因为批复的制作和应用是以下级机关的要求为条件的,上级机关发文是被动的,下级机关要求什么上级机关就回复什么。而且,上级部门不管同意不同意,都必须对请求给予有针对性的明确答复。

3.权威。批复是答复下级机关请求的批复文件。它提出的意见和措施代表了上级机关对该问题的决策意见,对下级机关具有行政约束力。特别是对一些重大问题的回答,体现了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具有权威性。因此,批复一经下达,下级机关必须遵照执行。

第三,答辩的分类

根据内容和性质的不同,答复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批准性答复;一种是指示性的回答。批复主要是对下级机关请示的正式事项进行审查后作出的指示性答复。比如机构设置、人员安排、项目立项、资金分配等事项的审批。指示性答复主要是针对政策和政策问题。这种答复既是对请求机关请求事项的答复,也是答复的指示性内容,在其管辖范围内具有普遍的指导和规范作用。此外,授权政府职能部门发布或修改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批复也具有指示性。

四、答辩的结构、内容和写作

回复由三部分组成:头、体、尾。各部分的格式、内容和编写要求如下:

1,表头。包括标题和主送机关。

(1)标题。回复的标题有多种形式:一是由发文机关名称、回复事项、行文对象和语言类型组成;一类由签发机关的名称、理由和语种组成;三是由原因和语言组成;第四种由发证机关名称加原标题和语言组成。

(2)主要送达机关。批复的主送机关是指批复对应的请求发文机关。授权回复,主送机关应为受委托银行的名称?路南有什么问题?哎?

2、正文。正文是回复的主体,内容相对具体单一,层次构成相对固定。除了授权回复的写法不同于一般回复之外,其他回复的结构一般由开头、主题和结论三部分组成。

(1).通过引用通信来解释答复的原因。首先,指出作出答复的下属机关,并注明来文的日期、标题和文号,以说明答复的依据。

(2)主体。主要说明审批事项。应根据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实际情况,对于“请示”的内容给予明确肯定(或否定)的答复或具体说明,一般不进行讨论。还有一些回复,概括了审批事项背后的希望和要求,进一步强调了回复的主旨。

(3)结论。一般用“此回复”“特此回复”等成语。

3.尾巴。一般包括签名和书写时间。签写批准机关和单位的名称,并加盖公章;用书面时间写下年、月、日。

五、撰写答辩书应注意的问题。

1,注意写作的针对性。什么事是下级请示的,什么事是上级批准的。

2.批准的视图应该是清晰的。无论是批准还是指示性答复,上级部门的态度都要明确,不能太原则,不能模棱两可,以免让下级部门跟着走。

3.回复要及时。回复是因为下级机关的要求而写的。如果下级能向上级请示,说明事情很重要,时间很紧,上级要及时回复,否则会耽误工作,甚至造成很大损失。

4.书面答复应简明扼要。既要闭口不谈,又要庄重严明,充分体现答辩的权威性。

一、信的概念

公函是无隶属关系的机关之间相互协商、询问和回答问题,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公文。

书信作为公文中唯一的平行语言,有着广泛的应用。在行文方向上,既可以是平行机关之间的行文,也可以是无隶属关系的机关之间的行文,包括上级机关或下级机关。在适用内容上,既可用于非隶属机关之间的相互协商、询问和回答问题,也可用于向有关主管部门请示批准和向上级机关请示具体事项。也可用于上级机关答复下级机关的询问或请示,上级机关督促下级机关做好相关事宜,如要求下级机关以信函形式报送报告、资料、统计等。此外,上级机关有时会使用信函对原始文件进行细微的补充或更正。但是,这种情况很少见。

二、信函的特点

(1)沟通。信函在协商工作、不同下属机关之间问答等方面起到沟通作用,充分显示了平行语言的功能,这是其他公文所不具备的特点。

(2)灵活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文笔关系灵活。信函是平行公文,但除了平行书写外还可以向上或向下书写,没有像其他语言那样对特殊的书写关系有严格的限制。第二,形式灵活。除高级国家机关的主函必须按照公文的格式和书写要求书写外,其他一般信函比较灵活,可以按照公文的格式和书写要求办理。你可以有首页,也可以没有首页,也不用编文号,甚至不用编标题。

(3)单身。信函的主要内容应具有单一性的特点,一封信函应只写一项。

第三,信件的分类。

信件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

(一)按性质,可分为公函和备忘录两种。公函用于政府机关和单位的公务活动;备忘录用于日常工作。备忘录不属于公文,对公文格式没有要求。你甚至可以省去标题和文号,只需在尾部写上机构名称、撰写时间和公章即可。

(二)根据文件的目的。信件可以分为寄信和回信。发函是主动提出业务事项而发出的信函。回复就是回复对方发来的信。

(3)另外,从内容和用途上,还可以分为谈判函、通知函、提醒函、邀请函、请求回复函、转递函、提醒函、提交函等。

四、信函的结构、内容和写作

因为书信的种类很多,所以从制作格式到内容表达都有一定的灵活性。本文主要介绍规范性公文的结构、内容和写作。

公函由三部分组成:头、体和尾。各部分的格式、内容和编写要求如下:

(1)页眉。主要包括标题和主送机关两项。

1,标题。公函标题一般有两种形式。一种由签发机关的名称、理由和语言组成。另一个由原因和语言组成。

2.主要运送器官。即接收来信和办理来信事项的机关、单位,应当在正文开头的顶框中注明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后面加冒号。

(2)正文。它的结构一般由开头、主体、结尾和结论组成。

1,开始。主要说明发信的原因。一般要求说明信函的目的、依据、理由等内容,然后用“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或“现就有关事项答复如下”等过渡语转移到下面。在回复的理由部分,一般先引用来文标题和文号,再说明依据,说明文件的理由。

2、主体。这是信的核心内容,主要是解释信。信的内容很单一,一封信一件事,写的应该是直奔陈奇。无论是洽谈工作、答疑解惑,还是请求相关主管部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