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国的兵力、战力以及特点?
一、秦兵役制度及军队的编制和统辖 秦国实行郡县普遍征兵制和常备兵制,凡爵自"不更"以下15岁以上的男子,随时皆有被征调当兵的可能。这样的兵制,保证了秦国有源源不断的兵力,使秦军数量最多达到带甲百万车千乘骑万匹。 秦军编制:五人为一伍,五十人设有"屯长",一百人设"百将",五百人设"五百主"。秦国的军队分正规军与地方武装两部分,正规军包括边防、野战及首都的警卫部队,直接由朝廷掌握,地方军队由郡县尉统率,在统一中国的战争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是正规军,战士们称为"锐士"或"奋击"。郡县武装可随时调归中央,派出作战或守边,以及保卫首都,所以郡县武装也是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秦国军队调动的大权完全操在国君手中,就是征调县卒,也要有国君的命令,并盖上御玺才有效。战国时,各国调发军队都用虎符,秦国的军队也是如此。
二、秦军的战斗力 秦国的军队,自商鞅变法以后愈战愈强。随着生产发展,秦军的武器装备不断得到改进。当时武器分三类:远射程(弓、弩等)长兵(戈、矛、戟、锬、镖、钺、钩、殳等)短兵(剑等)。都是青铜制品,这与关东六国比较,秦国的武器装备是大为逊色的,秦国的钢铁兵器迄今还未发现。那么秦军又是如何以劣胜优的呢?从出土兵器考察发现,秦青铜兵器采用了先进生产技术作了大量改进。如对战国时期才普遍采用的先进武器--弩机的改进,小弩射程为150米,大弩射程竟可达800米。对矛和剑这两种传统武器也作了改进,据《考工记》载,矛一般长不过三寻,约合5.54米,而秦俑坑出土的秦矛竟达6.3米。春秋时代的剑一般都在30厘米左右,战国时代为60--70厘米,而秦出土三把剑,最长的达91.3厘米。而箭镞则由双翼式变为三棱形。出土的这些兵器,色青光洁,锋薄锐利,采用了铬化处理技术,这种技术在德国、美国,分别在1937年、1950年才正式列为专利。因此,秦国武器虽仍用青铜制造,但其制造水平则达到了古代青铜铸造史上的高峰,这也是秦军克敌制胜所在。为了进行有效的战斗,秦军士兵还有一套完备的战服。正规军战士均身着铠甲,甲衣,全由金属甲片联结制成。从秦俑坑出土披甲陶俑看,所披铠甲***有三种类型,其中一型由披膊和身甲两部分组成,是当时秦军主要的防护装备,腿部是裹的胫缴(套裤),或缠上行膝(裹腿),脚登紧绦的勾履(前尖翘起的鞋子)或合 (革制的靴子),只是缺少头盔,这是便于保持周身的灵活性。
三、秦军的战斗方式,战略战术 随着军队人数激增,武器的改进,战国时期的战斗方式也发生了很大变化。这时步骑兵的野战,包围战代替了车阵作战,战争也带有了持久和大规模及更残酷的性质。如秦虽大胜于长平,三年然后决,并坑杀赵俘45万。秦军也是年十五以上悉发。 战国末期,秦军兵种,已有(徒)弩、车、骑之分,步兵成为主要作战力量,骑兵也成为单独兵种,主要是配合步兵作战,作奇袭冲锋之用。
由于战斗方式的改变,战争的频繁与错综复杂,使得战争的指挥成为了一种艺术,兵法也比以前讲究了,由此而产生了许多著名的军事家和优秀将领。如兵家中兵形势家的代表--秦国的尉缭,就是战国时期著名的军事家之一,所著兵书《尉缭子》,对秦军的建设起了很大作用,例如秦俑坑所列阵式就是《尉缭子·兵令》中"有内向、有外向、有立阵、有坐阵"的体现。一号坑的两翼和后卫是"外向",先锋部队为"内向",二号坑的"蹲姿甲俑"属"坐阵","立姿甲俑"属"立阵"。
四、军功,奖惩制度
为了严肃秦军和以法家路线治军,秦军还实行军功奖惩制度。商鞅变法,实行20等爵制来奖励军功,秦军不论官兵,立了军功,爵位就逐级递升,按爵位高低,享受种种封建特权。"斩一甲首,赐爵一级",实行定额制,规定斩敌数量。同时,秦法律又规定:"军有千人以上,有战而北,守而降,离地逃"者,处如下刑罚:"身戮家残,男女公于官"。11 就使得秦国人"非斗无由也"。 12 军队实行"什伍连坐"的规定:一伍中有一人逃跑,其余四人就要受罚,如果能斩敌首级一颗,就可免除刑罚。"百将"、"屯长"在作战时若得不到敌人首级是要杀头的,如果得到敌人33颗首级,就算满了朝廷规定的数目,可以升爵一级。
综上所述,由于有严格的奖惩制度,严密的军队组织,优秀将领的指挥,恰当的战略战术,精良的武器等等条件,使秦军成为了一支勇猛可怕的军队,正如当时人所描述:"……虎势之士, 科头,贯颐奋戟者,至不胜计也;秦马之良,戎兵之众,探前 后,蹄间三寻者,不可称数也,山东之卒,被甲面胄以会战,秦人捐徒以趋敌,左挈人头,右挟生虏。夫秦卒之与山东之卒也,犹孟贲之与怯夫也;以重力相压,犹乌获之与婴儿也;夫战孟贲、乌获之士以攻不服之弱国,无以异于坠千钧之重,集于鸟卵之上,必无幸矣。" 13 这种虎狼之师,凶猛可见,在秦统一中所起的作用由此可知,故其历史地位,应予肯定。